布希司法部新發布的七份備忘錄揭露了一項協調一致的策略,旨在讓總統擁有凌駕於憲法之上的權力。這些備忘錄為總統暫停言論和新聞自由提供了「合法」理由;命令進行未經授權的搜查和扣押,包括竊聽美國公民;在不受到刑事指控的情況下將美國公民無限期地關押在美國;將恐怖分子嫌疑人送往其他國家,他們可能會在那裡遭受酷刑;並單方面廢除條約。根據備忘錄的推理,國會沒有權力製衡行政部門。這就是警察國家的定義。
這些備忘錄是誰寫的?除一份外,所有其他文件全部或部分是由臭名昭著的約翰·尤(John Yoo)和傑伊·拜比(Jay Bybee)撰寫的,他們是所謂“酷刑備忘錄”的作者,該備忘錄重新定義了酷刑,比美國對酷刑的定義更加狹隘,並建議總統如何實施酷刑和酷刑。擺脫它。柳在一份備忘錄中表示,司法部不會在拘留和審訊敵方戰鬥人員時執行禁止酷刑、攻擊、殘害和跟蹤的美國法律。
聯邦致殘法禁止什麼?它將「意圖折磨、殘害或毀容」的人「割傷、咬傷或切開鼻子、耳朵或嘴唇,或割掉或殘廢舌頭,或挖出或毀掉一隻眼睛,或切斷或殘廢他人的肢體或任何成員。”它還禁止個人出於類似意圖「向他人投擲或傾倒任何滾燙的水、腐蝕性酸或腐蝕性物質」。
這兩份酷刑備忘錄在公開後被撤回,因為其法律推理明顯有缺陷。但它們的有效期足夠長,足以授權對美國拘留中的許多囚犯實施酷刑和虐待。
剛公開的七份備忘錄最終在撰寫幾年後也被否認。布希司法部首席副助理司法部長史蒂文‧布拉德伯里(Steven Bradbury)於6 年2008 月15 日和2009 年XNUMX 月XNUMX 日發布了兩份免責備忘錄,稱這七份備忘錄中的主張“並不反映本辦公室當前的觀點”。 ”為什麼布拉德伯里要等到布希即將下台才發布免責聲明仍然是個謎。有些人猜測,布拉德伯里知道新政府可能會公佈這些備忘錄,因此試圖掩飾自己的不滿。
事實上,職業責任辦公室在其尚未發布的報告中點名批評了柳、拜比和布拉德伯里這三位前司法部律師。 OPR 可以將這些律師移交州律師紀律處分,甚至建議對他們提出刑事指控。
柳在他的備忘錄中辯稱,由於美國處於“武裝衝突狀態”,因此給予總統不受限制的權力是合理的。柳寫道:“第一修正案的言論和新聞權利也可能服從於成功發動戰爭的首要需求。”柳提出了荒謬的論點,即由於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合法地使用致命武力進行自衛,總統可以暫停第四修正案,因為隱私權不如保護免受使用致命武力那麼嚴重。
拜比在其中一份備忘錄中寫道,沒有什麼可以阻止總統將海外抓獲的蓋達組織和塔利班囚犯送往第三國,只要他不打算讓他們受到酷刑。但美國加入的《禁止酷刑公約》規定,任何國家都不能將一個人驅逐、遣返或引渡到“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將面臨遭受酷刑危險的另一個國家”。 ”拜比聲稱《酷刑公約》並不適用於域外,這項主張遭到了知名學者的全面駁斥。據報道,截至 100 年 150 月,布希政府已實施了 2005 至 XNUMX 次非常規引渡做法。
在司法部長埃里克·霍爾德發布備忘錄的同一天,政府透露,中央情報局銷毀了92 盤對阿布·祖拜達和阿卜杜·拉希姆·納什裡進行嚴酷審訊的錄像帶,兩人都曾遭受水刑。授權中央情報局實施水刑的備忘錄與 Yoo/Bybee 的一份酷刑備忘錄同一天撰寫,但尚未公佈。
布希堅稱祖拜達是一名危險的恐怖分子,儘管聯邦調查局一位主要的基地組織專家認為祖拜達患有精神分裂症,在該組織中只是一個小人物。在酷刑之下,祖拜達承認了天底下的一切──他的訊息幾乎毫無價值。
還有更多備忘錄尚未發布。他們總是會指責布希官員和律師犯下酷刑、非法監視、非常規引渡和其他違法行為。
同時,John Yoo 仍然在柏克萊法學院任教,Jay Bybee 是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聯邦法官。這些為布希建議如何建立警察國家的人應該受到調查、起訴並取消律師資格。 Yoo 應該被解僱,Bybee 應該被彈劾。
馬喬裡·科恩是托馬斯·傑斐遜法學院教授兼全國律師協會主席。她是《牛仔共和國:布希團夥藐視法律的六種方式》的作者,也是《脫離接觸規則:軍事異議的政治和榮譽》的合著者,該書將於今年春天出版。她的文章存檔於 www.marjoriecoh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