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 出版商朱利安·阿桑奇 (Julian Assange)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接近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罪名包括 17 項間諜罪和一項共謀電腦入侵罪 超过 維基解密2010-2011年的啟示 美國戰爭罪行的證據 伊拉克、阿富汗和關塔那摩灣。他面臨 175 年監禁。
朱利安的妻子史黛拉·阿桑奇在談到對朱利安的起訴時說:「這向你們所有人發出了一個信號,如果你們揭露了推動戰爭的利益集團,他們就會追捕你們,將你們投入監獄,並試圖殺死你們。」 。
在3月26, 高 英格蘭和威爾斯法院 否認 阿桑奇有機會提出大部分上訴論點。但由法官傑里米·約翰遜和維多利亞·夏普女爵士組成的兩名法官小組保留了阿桑奇可以基於三個理由提出上訴的可能性。他們發現阿桑奇在以下問題上「有真正的成功前景」:如果被引渡到美國,他將被剝奪言論自由權,將因不是美國公民而遭受歧視,並可能被判處死刑。
然而,該小組並沒有簡單地允許阿桑奇在上訴中就這三個問題進行辯論,而是給了拜登政府一條出路。如果美國向法院提供“令人滿意的保證”,阿桑奇不會被剝奪任何這些權利,那麼他的引渡到美國就可以在不舉行上訴聽證會的情況下進行。
斯特拉·阿桑奇稱這一決定“令人震驚”,並補充道,“法院承認朱利安的言論自由權遭到公然剝奪,他因國籍而受到歧視,而且他仍然面臨死亡風險懲罰。”
在此案的早期階段,美國向英國高等法院“保證”,阿桑奇如果被引渡將受到人道對待。這導致法院推翻了治安法官拒絕引渡的決定(這是基於如果阿桑奇被美國嚴酷監禁,他可能會自殺)。儘管美國反對,高等法院仍以字面意思接受了這些保證。 食言的歷史 類似的保證。
然而,目前的裁決要求美國做出「令人滿意」的保證,辯方將有機會在聽證會上對其提出質疑。
“先生。因此,阿桑奇不會立即被引渡。」該小組寫道,這意味著如果他們徹底拒絕他的上訴,英國當局將立即將他送上飛往美國的飛機。他們給了美國三週的時間來提供令人滿意的保證。
如果美國未能提供任何保證,阿桑奇將獲得基於這三個理由的聽證會。如果美國確實做出保證,將於 20 月 XNUMX 日舉行聽證會來決定這些保證是否令人滿意。
「拜登政府不應提供保證。他們應該放棄這個不該提起的可恥案件,」斯特拉·阿桑奇說。
如果美國未能提供“令人滿意的保證”,高等法院將審查以下理由:
1. 引渡將侵害《歐洲人權公約》第十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阿桑奇在審判中辯稱,他的行為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他聲稱,如果他獲得第一修正案的權利,起訴就會停止。因此,第一修正案對他的辯護至關重要。」專家小組總結道。
專家小組指出,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類似於《歐洲人權公約》第 10 條的規定。 公約第10條第(1)款 說:「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利應包括持有意見的自由以及不受公共當局幹預且不分國界接受和傳播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小組指出,阿桑奇的審判將在維吉尼亞州東區進行,檢察官戈登·克羅姆伯格表示,檢方可能會在審判中辯稱「外國人無權獲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2017年,時任中央情報局局長邁克·蓬佩奧表示,阿桑奇“沒有第一修正案的自由”,因為“他不是美國公民”。
此外,美國最高法院在2020年的案件中做出了裁決 國際開發署訴開放社會國際聯盟 “長期以來,美國憲法規定,美國境外的外國公民不享有美國憲法規定的權利。”
該小組寫道,如果阿桑奇“不允許依賴第一修正案,那麼可以說,他的引渡將不符合《公約》第 10 條。”
但即使美國司法部檢察官給出“令人滿意的保證”,阿桑奇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將受到保護,但這並不能保證。檢察官是行政部門的一部分,由於憲法三權分立的原則,行政部門不能約束司法部門。
「這項裁決表明,高等法院不了解美國的政府制度,」從事第一修正案法律近 50 年並撰寫了大量有關阿桑奇案的文章的 Stephen Rohde 告訴記者。 Truthout。 「它面前只有美國政府的行政部門。無論司法部向高等法院提供什麼‘令人滿意的保證’,它們對司法部門都不具有約束力。”
此外,羅德表示,「高等法院有義務維護阿桑奇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享有的『言論自由』權利,即使美國法院拒絕這樣做,該條款也會保護阿桑奇。唯一的辦法就是拒絕引渡。”
2. 英國引渡法禁止基於國籍的歧視
朱利安·阿桑奇是澳洲公民,如果拜登政府的引渡成功,他將在美國接受審判。
第81(b)節 英國《引渡法》規定,禁止引渡「可能因其…國籍而在審判中受到偏見或受到懲罰、拘留或個人自由受到限制」的個人。
由於第一修正案對阿桑奇辯護的核心作用,專家小組指出,「如果他因為外國人身份而不允許依賴第一修正案,那麼他將因此受到偏見(可能非常嚴重的偏見)」他的國籍。”
3. 引渡法規定的死刑保護不充分而阻礙引渡
英國引渡法第 94 條規定,「如果某人可能、將要或已經在接受國因犯罪行為被判處死刑,那麼國務大臣不得下令引渡…」。如果「充分」的書面「保證」表示“(a)不會判處死刑,或(b)不會執行(如果判處死刑)”,則該限制不適用。
阿桑奇目前面臨的所有指控均未判處死刑。但如果被引渡到美國,他可能會被指控協助和教唆叛國罪或間諜罪,這兩項罪名均屬死刑。
內政部國務卿 Ben Watson KC 承認:
a.) 對[阿桑奇]指控的事實可能支持協助或教唆叛國罪或間諜活動的指控。
b.) 如果[阿桑奇]被引渡,則沒有什麼可以阻止將協助或教唆叛國罪或間諜罪指控添加到起訴書中。
c.) 協助或教唆叛國罪或間諜罪一旦定罪,可判處死刑。
d.) 沒有任何安排來防止判處死刑。
e.) 現有保證並未明確阻止判處死刑。
該小組指出,當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被問及 維基解密 公佈洩漏的文件,他說,「我認為這是可恥的......我認為應該判處死刑之類的。”如果川普連任,他可能會尋求確保司法部在起訴書中增加死刑指控。
專家小組得出的結論是,阿桑奇可以在上訴中提出這一問題,前提是有“令人滿意的保證”,並指出“根據事實,有可能提出資本指控;主要政治人物和其他公眾人物呼籲判處死刑;該條約並不排除死刑指控的引渡,而且現有的保證並未明確涵蓋死刑。”
上訴理由被專家小組駁回
阿桑奇請求的其餘上訴理由被專家小組駁回。其中包括對政治犯罪的起訴、基於政治觀點的起訴;侵犯公平審判權;侵害生命權;以及侵犯免受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權利。此外,由於沒有出版商因洩露政府機密而根據《間諜法》受到起訴,阿桑奇不可能知道這是一種犯罪行為。
專家小組也裁定,阿桑奇不得提出治安法官裁決後提出的新證據。這包括一個 雅虎新聞 report 詳細描述了中央情報局在阿桑奇獲得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庇護期間綁架並殺害他的計劃。
如果美國提供「令人滿意的保證」並下令引渡,阿桑奇可以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上訴並提出這些其他問題。
與此同時,拜登政府有可能不會提出“保證”,而是選擇避免將阿桑奇引渡到美國的政治陷阱,並提出認罪交易來結束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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