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週,在巴勒斯坦政治中,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馬哈茂德·阿巴斯的組織已經決定要么統治哈馬斯,要么毀掉哈馬斯的勝利。
法塔赫精英感到震驚、迷失方向和明顯的憤怒,他們認為選舉結果是對其政策、做法和行為的徹底拒絕。 其主要意識形態和政治對手哈馬斯此前一直迴避參與奧斯陸創建的機構,但現在突然上台並成為一支必須與之抗衡的重要政治力量。 然而,法塔赫精英的機會主義歷史和對民意的詆毀意味著他們不會尊重或支持新選舉的巴勒斯坦政府。 如果說之前阿巴斯利用他的政府職位試圖限制阿拉法特強大的總統權力,那麼現在他正在利用總統職位做相反的事情:政府的權威日益受到削弱,其對內部安全的控制受到阻礙(這一問題先前曾導致阿巴斯自己阿拉法特任內辭職),並不斷被迫接受奧斯陸和其他西方的指令。 作為 “紐約時報” 說吧,巴勒斯坦人將因自己的選擇而「挨餓」(或者正如以色列政府高級顧問多夫·韋斯格拉斯所說,「被送到營養師那裡」——當談到巴勒斯坦人或其他阿拉伯當人時,所有合法的言論都在這件事上:人們可以在事實上,現在幾乎可以談論任何關於阿拉伯人的事情,然後就可以逃脫懲罰,就像反猶太主義時代人們對猶太人所做的那樣)。 那麼,內戰的幽靈在巴勒斯坦歷史上第一次被公開地討論、辯論和交易。 這就是法塔赫菁英所說的阿爾及利亞情景:在國內引發與哈馬斯的大規模對抗,並用武力將其趕下台。 巴勒斯坦人沒有什麼獨特之處可以保護他們免受這種可能性的影響:由於殖民腐敗精英的利益如此根深蒂固(稍後會詳細介紹),一切皆有可能。
阿巴斯呼籲舉行全民公投,而不是作為民主問責或公共協商的無辜措施,而應在這種背景下看待。 人們想知道,為什麼在一次成功且無可挑剔的民主選舉僅幾週後,就要求對少數囚犯發布的一份文件進行全民投票? 這當然不是因為法塔赫精英對民主的過度投資:奧斯陸本身及其所有附屬協議從未考慮過公開批准。 認為像阿巴斯這樣的官僚突然意識到民主問責制的樂趣是不太現實的。 不:阿巴斯試圖利用公投作為進一步剝奪巴勒斯坦政府合法性並抹黑其民主選區的工具。 阿巴斯透過全民公投(沒有先例或法律地位)所做的就是將囚犯的文件工具化,並將其用作政治工具,以對哈馬斯政府造成政治失敗。
無論如何,這就是他的意圖。 他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哈馬斯決定如何應對這項挑戰。 它的最初反應是接受該文件,但僅作為進一步全國對話和討論的基礎(目前尚未達成一致)。 儘管哈馬斯對阿巴斯公投倡議的擔憂是正確且合理的,並認為政府的民主合法性遠高於少數非選舉產生但極受歡迎的囚犯團體的言論,但目前還不清楚哈馬斯應該拒絕公投想法 兜售法庭 並低估了該文件的重要性。 囚犯文件的內容更接近其自身的整體政治立場,而不是阿巴斯的政策和目標。 事實上,該文件在許多問題上與阿巴斯本人投降、不誠實和依賴西方的憤世嫉俗的做法形成了強烈的矛盾。
值得更詳細地查看囚犯的文件。 其完整標題為: 巴勒斯坦民族協議文件,並由被佔領土和僑民的五個主要巴勒斯坦團體的主要代表簽署。 他們是:馬爾萬·巴爾古提(法塔赫執行成員和抵抗運動領導人)、謝赫阿卜杜勒卡萊克·納特謝(哈馬斯執行委員會成員)以及伊斯蘭聖戰組織和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和民主陣線的代表。 它有 18 個要點,涵蓋了與被佔領和流亡的巴勒斯坦人有關的一系列問題,從巴勒斯坦內部安全問題到機構改革、抵抗、難民權利和談判。 文件的基調和基調是民族團結。 該文件旨在確認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政治權利(「巴勒斯坦基本原則」),並圍繞實現這些權利達成全國共識。 它似乎是本著「統一戰線」聯盟的精神編寫的:一種基於就共同目的和目標達成一致的策略,但不放棄政治和意識形態爭論的合法權利。 第14條明確規定,內部衝突只要透過和平、政治和法律方式解決,就構成團結。 這確實是反對煽動內戰和內部暴力的明確訊息,也是對對話、討論和爭論(包括示威)在解決聯盟內部衝突和政治分歧方面的價值的強烈肯定。 事實上,該文件從根本上講是民主的,確認民主選舉和問責制是巴勒斯坦政治的最佳手段。 這也是巴勒斯坦政府毫無畏懼地簽署其建議的主要原因之一。 儘管該文件明確允許馬哈茂德·阿巴斯與以色列採取談判外交途徑(順便說一句,這注定會受到新的以色列單邊主義者的破壞),並含蓄地批准2002 年貝魯特的阿拉伯和平倡議,但它也明確規定任何主要的結束衝突協議都必須經過巴解組織的批准(屆時將包括哈馬斯和聖戰組織)和民眾的批准。[1] 該文件還明確表明,未來任何「重大」公投不僅將向被佔領的巴勒斯坦人開放,還將向流亡的巴勒斯坦人開放。 因此,囚犯文件是一個重要的政治先例,它頌揚巴勒斯坦人民的主權作為國家目標和計劃的最終仲裁者,並將人民的政治參與和動員視為巴勒斯坦政治的基本價值。 它還設想重新激活巴勒斯坦僑民並推動世界各地的國際團結運動。 該文件也明確確認難民返回權是巴勒斯坦民族主義的基本原則,這項原則不應被放棄或與以色列人談判。
囚犯們也呼籲結束以色列的佔領,並在約旦河西岸和加薩建立一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從而遵守有關巴勒斯坦的國際法和決議。 因此,它實際上認可兩國解決方案作為開始解決巴以衝突的最低先決條件。 它也明確呼籲繼續抵抗佔領,並進行談判和外交,直到確保撤軍。 因此,第3 條有一個廣泛的抵抗概念,既是軍事的,也是大眾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集中在1967 年被佔領的地區,即該條款隱含地將針對以色列平民的自殺性爆炸視為合法的暴力形式。 囚犯們顯然不認為只依賴外交是實現巴勒斯坦民族目標的出路。 該文件不僅強調政治團結,而且強調團結抵抗力量:他們甚至呼籲建立巴勒斯坦抵抗陣線,以協調針對佔領軍的所有行動。 因此,抵抗權在他們所倡導的巴勒斯坦團結的廣泛計劃中發揮著核心作用。
簡而言之,該文件毫無疑問地強烈肯定了巴勒斯坦人的所有權利(自決、回歸和抵抗),並呼籲建立一個聯合政府來承受政治和經濟圍困以及國際抵制的壓力。 它也明確地肯定民主和民主代表是解決內部衝突和國家前進的唯一手段。 囚犯們也建議哈馬斯和聖戰組織作為常任理事國加入巴解組織,使巴解組織再次成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考慮到該文件在範圍和前景方面的重要性、穩健性和雄心,對此的分歧似乎微不足道。 重要的是阿巴斯和他的團隊是否真的有興趣利用它與哈馬斯達成公平和可行的協議(這顯然值得懷疑),以及哈馬斯本身是否有能力克服自己封閉的宗教觀點並做出明確和果斷的決定在政治領域,這一點還遠未明朗。
哈馬斯似乎奇怪地堅持這樣一種觀念,即巴勒斯坦土地本身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即它是神聖的伊斯蘭教 教產 超越政治爭論範圍的財產。 但這聽起來就像猶太復國主義者聲稱巴勒斯坦是猶太人的「應許之地」。 土地就是土地:可以分割、共享、被破壞、被破壞,或被有效且公正地利用。 將其伊斯蘭化與將其猶太化一樣在意識形態上都是倒退。 伊斯梅爾·哈尼亞本人在採訪中不是用清晰的政治術語談論巴勒斯坦嗎? 國土報 23 年 2006 月 1967 日:“如果以色列撤回到 XNUMX 年邊界,和平就會實現,我們將實施多年的停火 [hudna]。” 世俗顯然是巴勒斯坦鬥爭的基本價值觀,哈馬斯應該首先認識到這一點:如果沒有其福利計劃和反對佔領的鬥爭,它永遠不會成為巴勒斯坦生活中的重要力量。 那麼,當它清楚地認識到這裡的利害關係是政治而不是宗教時,我們還不清楚為什麼它繼續採用發明的宗教格言。
這種陳舊的邏輯顯然是一個問題,法塔赫精英本身在政治上的糟糕記錄也是如此。 比堅持原教旨主義教義更糟糕的是,法塔赫精英似乎對結束佔領幾乎不感興趣,更不用說與哈馬斯建立統一的抵抗陣線了。 為了了解其當前立場的真相,回顧其短暫而腐敗的歷史非常重要。 根據《奧斯陸協議》,馬哈茂德·阿巴斯的集團,包括達赫蘭、拉朱布和奧斯陸安全機構的其他成員,在被佔領土上發揮明確的作用。 作為承認巴解組織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僅此而已)的回報,巴解組織已成為以色列的殖民執法者。 阿拉法特批准了貝京和薩達特早些時候在戴維營會談中被拒絕的內容。 正如 Samih K. Farsoun 在關於巴勒斯坦的書中所說:
「至少自1978 年與埃及簽署《戴維營協議》以來,以色列就實現了它的目標:它為被佔領土上的巴勒斯坦人贏得了有限的功能性公民自治,並合法化地嚴格控制了土地、資源、經濟、和該地區的安全。
沒有主權,沒有民族權利,佔領也沒有結束,而殖民地和殖民者的數量卻翻了一番。 法塔赫菁英之所以批准這項協議,是因為他們在第一次海灣戰爭後完全被政治邊緣化,而自1982 年被驅逐出黎巴嫩以來,他們的孤立地位又加劇了他們的弱勢地位。絕望的政治團體幾乎無所不能。 而且,在巴勒斯坦問題上,巴解組織將奧斯陸作為巴勒斯坦的另一場勝利出售,儘管這是對以色列和美國指令的明顯政治投降。 那麼,奧斯陸創造的是巴勒斯坦殖民精英,他們從佔領軍本身及其國際支持者那裡獲得權力、合法性和利益。 以色列的佔領被重建,以賦予巴勒斯坦特定社會階層特權,使該社會階層凌駕於其本國人民的普遍苦難和從屬地位之上,以便在被佔領土上聽從以色列的命令。 與所有合作體系一樣,它在其結構(或外交用語中的「夥伴關係」)內滋生了緊張、內部衝突和怨恨。 只要被壓迫者不能將殖民精英視為佔領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採取違背其係統性利益的行動,這種情況就是可持續的。 這恰如其分地出現在 阿克薩起義 in 2000 年 XNUMX 月。被佔領的巴勒斯坦人再次反抗佔領者,並對奧斯陸的殖民結構表示憤怒。 哈馬斯最近的勝利也是同一模式的一部分。 巴勒斯坦選舉宣布,腐敗、獨裁和人民合作不應出現在民族解放鬥爭中。
那麼很明顯,阿巴斯並不打算維護囚犯文件的內容,也不打算堅持“國家基本原則”,而他和他的奧斯陸精英同胞已經竭盡全力破壞這一點。 事實上,人們希望阿巴斯透過與以色列談判,將以色列推回到 1967 年的邊界,並迫使其拆除所有非法定居點,正如文件所建議的那樣。 然而,自從阿巴斯就任總統以來,沒有一寸土地是由於阿巴斯自己的行動或與他的協調而得到解放的(“脫離接觸”和“趨同”一樣,都是以色列的單邊主義事務) 。 在他的統治下也從未獲得一分真正的獨立主權。 阿巴斯的戰略不是要結束佔領:而是要重新獲得以色列和西方眼中的合法性,以便對奧斯陸殖民體係做出反應,而奧斯陸殖民體系使他和他的團體得以生存。 他的政治是極端反動的:他的目標是恢復腐敗的法塔赫精英對巴勒斯坦人生活的統治,並重新獲得海外外交主動權。 阿巴斯聲稱通過一項文件,如果實施將意味著他作為特權殖民執行者的統治的結束,即一份違背他自己的社會和政治利益的文件,阿巴斯再次誤導了巴勒斯坦人。 事實上,阿巴斯試圖讓巴勒斯坦人相信,這要么是法塔赫精英的新殖民主義依賴型統治,依賴以色列(正如前外交部長本·阿米曾經說過的那樣),要么是飢餓和哈馬斯的國際圍困,再加上內戰的災難性前景迫在眉睫。 阿巴斯也向他的美國支持者發出了明確的信息,即他可以讓巴勒斯坦投降,美國應該推動以色列按照路線圖的規定(並被沙龍主義單邊主義拋棄)恢復談判。 簡而言之,阿巴斯試圖再次欺騙巴勒斯坦人,讓他們相信他的組織所代表的是結束佔領。 經過多年幫助鞏固重建的佔領之後,斷定阿巴斯突然重新意識到實現同樣的「巴勒斯坦基本原則」的可能性是完全不合邏輯的,而多年來他已竭盡全力破壞這些基本原則。 那麼,這裡並沒有改變心意,只是更多的憤世嫉俗、機會主義和謊言。
這矛盾將如何解決? 目前還不清楚。 目前也不清楚公投是否一定會產生阿巴斯所期望的重新啟動奧斯陸式談判的結果。 以色列走上了單邊主義道路(並且毫不含糊地拒絕了囚犯的文件),而美國對認真改變這一點不感興趣(也就是說,如果利益一開始就存在,這對布希來說是值得懷疑的)當權的)。 伊朗現在在外交政策議程上變得更加重要,而伊拉克的泥潭正是核心。 因此,指望西方菁英來解決衝突是沒有意義的。 歐洲的噪音就是這樣,而且從來沒有真正取代美國在該地區的外交政策目標:歐洲國家總體上選擇在美國中東戰略保護傘下而不是之外工作。 對西方菁英來說,強迫巴勒斯坦人投降、屈服或默許以色列殖民主義既不公平也不民主。 更糟的是:這將導致更多的痛苦、更多的飢餓和死亡。
因此,巴勒斯坦事業的未來仍取決於巴勒斯坦、阿拉伯世界、以色列和西方國家的民眾動員。 如果要在巴勒斯坦實現正義,激進分子麵臨著艱鉅的任務。 在國內,現在是時候鞏固一個強有力的替代方案,以取代法塔赫精英的投降和哈馬斯伊斯蘭化巴勒斯坦社會的原教旨主義議程。 顯然,現在不是不加批判地支持哈馬斯的時候:重要的是,當哈馬斯捍衛巴勒斯坦權利並反抗佔領時,與哈馬斯團結起來;當哈馬斯尋求實施宗教蒙昧主義議程時,必須明確一致地反對它。事,旨在瓦解宗教與國家之間的分離。 這確實是囚犯文件的精神。
還有未來解放的問題。 奧斯陸危機的部分原因在於,思考佔領和排他主義之後的時代變得極為困難。 巴勒斯坦人的生活受到如此的限制和壓制,他們的精力都集中在克服日常困難上,以至於缺乏解放的願景。 這裡的挑戰是要記住,巴勒斯坦的鬥爭是關於愛德華·薩義德所說的「巴勒斯坦理念」(一個非排他主義、民主、普遍主義的計劃),並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嚴峻的條件下更新它。 巴勒斯坦僑民在這裡可以發揮關鍵作用,無論是在組織流亡者、增加民眾對巴勒斯坦事業的支持、聲援巴勒斯坦受苦的兄弟姐妹以及重新參與內部事務方面。 那麼,新的巴勒斯坦鬥爭實際上應該是一場國際運動:只有當巴勒斯坦人團結他們不同的力量,並開始再次將自己視為共同事業的個人承擔者時,我們才能開始思考超越持續存在的問題。 納克巴。 流亡是巴勒斯坦存在的組成部分,也是希望和復興的重要場所和資源。 現在不是自憐或自滿的時候。 整個民族都受到恐嚇和圍困。 唯一要問的問題是:我們要做什麼來幫助他們? 我們的鬥爭是合法的,我們的要求是民主的和普遍主義的,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 我們已經被打敗了嗎? 我想不是:生活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
因此,不久的將來可能顯得黯淡。 阿巴斯和他的集團仍然強大; 巴勒斯坦政府仍遭受圍困和攻擊; 巴勒斯坦民族仍然受到以色列軍隊的殺戮、集體懲罰、剝奪和恐嚇。 面對這一切,悲觀主義似乎很現實,絕望也很自然。 但有一個希望原則應該被承認:巴勒斯坦人民的意願(如果有的話,呼籲全民公投是對其權力的明確承認)。 許多投票支持哈馬斯的巴勒斯坦人堅定、抵抗、政治上不屈不撓,他們認為,透過這樣做,他們將向世界發出一個明確的集體信息:不再有關於和平的謊言,不再有投降,不再有佔領。 剩下的問題是巴勒斯坦人是否擁有人民和組織能力以及支持來傳達這個訊息。
備註
1. 該條款的有趣之處在於,只有伊斯蘭聖戰組織對與以色列的談判表示了保留,並且在文件末尾的一個非常簡短的腳註中表達了保留。 顯然,哈馬斯並不反對阿巴斯的外交舉措。
巴希爾·阿布-曼內 (Bashir Abu-Manneh) 在紐約巴納德學院教授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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