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執行長溫妮‧拜安伊瑪 (Winnie Byanyima) 呼籲 在日內瓦舉行的第十二屆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之前,他表示,如果不實施專利豁免,世界將面臨嚴峻的未來。 拜安伊瑪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大流行中,共享技術就是生死攸關,而我們正在選擇死亡。” 在12月12日至12日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第17屆部長級會議上,富裕國家正是這樣做的。 他們幾乎阻止了向世界提供廉價疫苗、抗病毒藥物和診斷方法的所有可能性。
在世貿組織「延後」或阻止印度-南非貿易談判兩年後 提案 查閱 放棄 關於 COVID-19 疫苗和藥物的專利,富裕國傢俱樂部——歐盟、美國和英國——確保不 合算 專利豁免措施獲得通過。 大型製藥公司的利潤再次凌駕於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之上。 這也是愛滋病流行期間發生的情況。
所謂的 ”優惠第十二屆部長級會議(MC12)所接受的內容確實簡化了根據《公約》商定的一些繁瑣程序。 多哈宣言 頒發藥品強制許可。 但這使得印度和中國等擁有相當大生產能力的國家在這種強制許可下供應疫苗變得更加困難。 所以,是的,想要疫苗的國家可以更容易地頒發強制許可——但向誰頒發強制許可,如果不是有製造能力的國家呢?
生產疫苗
在疫苗生產中,重要的不是疫苗的配方。 與許多小分子藥物因此容易申請專利的藥物不同,疫苗是大分子,屬於生物製劑藥物類別。 製造生物製劑的關鍵不是化合物的配方,而是以工業規模製造並確保精確複製複雜大分子的生產過程。 這種專有技術不受專利保護,而是受商業機密保護。 可以複製這些商業機密,或透過將工作交給了解該流程的人來保護它們。 但這讓試圖這樣做的公司面臨代價高昂的法律訴訟,包括世貿組織。 此外也存在美國、歐盟和英國單方面製裁的威脅。
結果是,輝瑞和其他大型製藥公司將繼續以犧牲人們的生命為代價來獲取巨額利潤,即使這會導致新的 SARS-CoV-2 變種的出現並導致大流行的持續。 少於 20%的非洲人,其人口約為 700萬元,已經完全接種疫苗,而數百萬劑疫苗尚未使用並且正在使用 會浪費 在美國。 我們擁有疫苗生產能力,可以為全球所有人提供免疫,從而挽救無數生命並減少新的危險變種出現的可能性。 但這樣做並不符合大型製藥公司的利益,對他們來說,利潤遠比人的生命重要。
客觀地說,輝瑞公司的利潤大約是 翻倍 從 2021 年到 2020 年,輝瑞 BioNTech 疫苗貢獻了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潤。 如果輝瑞公司是一個國家,它去年 81 億美元的收入將使其超過衣索比亞、加納和肯亞等國家的 GDP。 分析 全球正義組織提供的世界銀行數據。 除了疫苗之外,對診斷和抗病毒藥物的壟斷也推高了人們不斷與病毒作鬥爭的成本,同時為大型製藥公司帶來了暴利。
MC12 中唯一的豁免是疫苗強制許可。 它沒有涉及診斷和抗病毒藥物的專利。 它還沒有解決世貿組織在其放棄的其他智慧財產權中包含的其他問題,例如商業機密,這對於疫苗的大規模生產至關重要。
MC12踢球 六個月 在做出廢除診斷和抗病毒藥物專利的決定時,考慮到富裕國家在大流行期間對這些問題的持續立場,他們在這些問題上突然改變主意的可能性很小這已經導致數百萬人死亡。
免疫全部或允許新變種
為什麼對全球人口進行免疫很重要? 簡而言之,SARS-CoV-2(導致 COVID-19 的病毒)感染的人越多,新變種的機會就越大。 有些人有一種誤導性的信念,認為病毒變異得越多,它可能變得越良性。 這曾經是醫學界一部分人的普遍觀點。 然而,今天 演化生物學家認為 沒有證據顯示病毒會變異變得更良性。 即使從長遠來看這是正確的,正如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那樣, 放它,“從長遠來看,我們都死了。”
每天持續感染大約XNUMX 萬到XNUMX 萬人的大流行病,我們生活的時間越長,我們就越擔心出現新變種的可能性,這種新變種可以像omicron 一樣具有傳播性,也可能導致更大的病例死亡人數比我們以前見過的。 當受感染的患者僅有輕微症狀、身體和社交活動頻繁且因此可以感染他人時,病毒的傳播力最大。 這是病毒傳播的窗口。 患者隨後康復還是死亡對於疾病在患者可能感染的其他人中的複製幾乎沒有影響。 它可能會對我們的社會行為產生影響,但這與病毒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更加溫和無關。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確實會對病毒產生更強的免疫力,但這正是病毒未來演化路徑的驅動力。 如果 delta 顯示出更高的傳染性,那麼 omicron 的免疫逃逸率就會高得多。 這意味著 omicron 可以繞過我們源自早期感染或疫苗的免疫力。 當然,如果病毒的演化導致患者從一開始就病情嚴重,根本無法走動,這將阻止或降低病毒的傳播。 但這不是 SARS-CoV-2 病毒的行為方式。
SARS-CoV-2 在未來幾年可能會如何演變? 正如免疫學家告訴我們的那樣,病毒的進化軌跡取決於許多因素的複雜相互作用,這些因素影響著我們的免疫系統對病毒進化的反應。
等待病毒變得更加良性或神話般的群體免疫並不能解決當前大流行的問題。 隨著世界各國努力減少新感染的數量,從而減少新傳播的根源,疫苗對於應對這場流行病的任何公共衛生措施都至關重要。 是的,在可預見的未來,當我們將疫苗微調到更新的變種時,我們將不得不重複我們的疫苗加強劑量。
雖然抗病毒藥物作為治療 COVID-19 的專利很重要,而且它們肯定有助於減少長期 COVID 的死亡和併發症,但專利再次阻礙了它們的使用。 抗病毒藥物僅在疾病發生後的最初幾天內有效,這意味著必須以低廉的價格向人們提供這些藥物,以便他們可以從藥房購買。 這些藥物的高成本和對專利的控制並不能提供足夠大的市場。 市場小、價格高,就會出現「第二十二條軍規」的情況:市場小,價格就高;市場小,價格就高;市場小,價格就高;市場小,價格就高。 由於價格高,市場很小。
同樣,抗病毒藥物的開放許可可能為其創造一個巨大的市場。 但這是世貿組織所不允許的。 WTO強制授權途徑繁瑣,MC12中的放寬意味著: 印度等國家在對抗愛滋病流行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應該選擇退出作為供應商。 他們就不能像愛滋病抗病毒藥物一樣成為 COVID-19 的抗病毒藥物供應商。
為什麼有能力生產先進疫苗的國家——印度、中國、俄羅斯和南非——不聯合起來向世界其他國家提供技術和供應? 為什麼各國不與生物強國古巴合作,在當地生產疫苗? 古巴已開發出五種此類疫苗,其中兩種已進入大規模生產。
答案就在於「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是由富人俱樂部宣傳的。 這些規則包括對許多國家實施制裁,包括俄羅斯、古巴和中國。 對於那些尚未受到製裁的國家來說,未來可能會受到美國、歐盟和英國的製裁威脅——這三個國家在世貿組織中聯手挫敗了印度-南非專利豁免倡議。 美國也有其國內法《美國貿易法》第301條「保護」其智慧財產權,根據該法,美國威脅要對各國實施制裁。 印度和中國每年都在法律和行為不符合美國國內法的國家名單中名列前茅。 如果美國及其盟國沒有在世貿組織中獲勝,他們就會使用「基於規則的秩序」來制定規則。
歡迎來到我們美麗的新世界,用溫妮·拜安伊瑪的話來說,在這裡,死亡戰勝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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