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人權嗎?
或者說,這種特權只有那些在我們不公平的市場資本主義體制下獲得這種特權的人才能享有?
如果您讀過 CNBC 最近的金融建議專欄,您可能會相信後者是正確的。 經濟學家和 CNBC 撰稿人 勞倫斯·J·科特里科夫 說美國人“在住房上浪費了太多的錢”,為了在住房方面更加精明,他提出了一些創新的想法,比如搬去和父母住在一起,通過愛彼迎將自己的部分房屋出租給遊客,將自己的房屋全部出售給父母。傾向於更小、更便宜的州,或者——這是我最喜歡的——搬到更便宜的州。
這些荒謬的解決方案是企業媒體對大規模住房危機的典型回答:如果你負擔不起生活,那就搬家。
房屋成本飛漲,使大多數美國人買不起房子。 路透社 描述了“強勁的房價通膨如何顯著增加了典型的每月抵押貸款付款。” 而且,隨著聯準會開始升息,購屋者被迫支付越來越多的抵押貸款利息。
企業媒體對房價飆升的另一種回應——科特利科夫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沒有明確闡述——就是讓市場來應對危機。 路透社 引 弗吉尼亞州維也納海軍聯邦信用社的一位名叫羅伯特·弗里克(Robert Frick)的企業經濟學家表示:「我們可能正接近一個轉折點,即房屋成本上升和抵押貸款利率上升,銷售和價格上漲都將降溫,但考慮到供應和……需求失衡,今年我們可能不會達到這個程度。” 那些等待購屋的人顯然必須等待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來平衡供需,同時把他們的生活擱置起來。
租金成本同樣飆升。 根據 Realtor.com 的最新報告,租金比去年上漲了17%。 該組織首席經濟學家丹妮爾·黑爾(Danielle Hale)對弗里克做出了類似的回應,她表示:「過去兩年租金上漲了近20%,租金價格可能會保持在高位,但我們確實預計近期租金增速會有所放緩。 」。 換句話說,在某個時候,租金會大幅上漲,以至於人們將完全無法租房,導致租金下降。 有一天。 或許。
大眾民主中心 (CPD) 住房運動主任凱蒂·戈爾茨坦 (Katie Goldstein) 在一份報告中向我解釋: 訪問 目前的住房危機是「公司對我們住房系統的控制」的結果,其中「以營利為目的的投資者和以營利為目的的房東是我國負擔能力危機的根源」。 聯邦政府在房地產市場上促成了她所謂的「投機行為」。
這不僅僅是聯邦政府將其交給私人市場來確保所有美國人都有住房。 它走得更遠,透過幹預為房屋和租賃單位的企業買家提供特權。 例如,2008 年,掠奪性貸款行為導致房地產泡沫破裂,成千上萬的人因喪失抵押品贖回權而失去了住房。 他們沒有幫助人們留在家中, 政府出售了許多這些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財產 以大幅折扣出售給華爾街投資公司。
這些公司現在控制著美國租賃市場的很大一部分,透過提高租金來扭虧為盈。 他們繼續收到 稅收減免和補貼 這遠高於政府在低收入住房上花費的金額。 換句話說,聯邦政府採取了政策來確保富裕的企業利益勝過住房需求,而不是相反。
我們不必這樣生活。 越來越多的政府官員和立法者被迫長期接受這個想法 受到住房權利運動者的支持,“住房是一項人權。”
瑪西婭福吉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部長在最近的報告中 地址 全國低收入住房聯盟宣稱,“如果我們要充分實現住房正義,我們必須完全接受這意味著什麼:住房正義是每個人都認識到一個基本事實——住房是一項人權。”
這是 HUD 現任負責人首次發表這樣的聲明,它代表了思維方式的重大轉變,這種思維方式尚未影響政府政策或滲透到企業媒體的世界觀中。
戈德斯坦認為,“全國有超過 500,000 萬人無家可歸”,每個無家可歸的人都是“政策失敗”。 這是一個正確的評估,因為如果住房像福吉國務卿所說的那樣是一項人權,那麼政府應該讓社區控制住房市場,而不是企業控制。 所謂市場只能靠利潤優先,不能靠人權。
儘管美國有一個由 HUD 監督的公共住房系統,旨在確保最弱勢的美國人擁有住房,但問題是“公共住房幾十年來一直資金不足”,戈德斯坦說,“儘管它已經一直是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主要來源。”
為了確保政府的聯邦住房政策符合其「住房作為人權」的既定理想,CPD 發布了新的 report 題為「全民社會住宅:繁榮社區、租戶權力和種族正義的願景」。 報告稱,多管齊下解決國家住房危機的一個辦法是“在十年內提供 1 兆美元,資助建設 12 萬套新的社會和公共住房。”
CPD 希望政府不僅投資公共住宅,而是採用更廣泛的「社會住宅」框架。 戈德斯坦表示,她的組織正在呼籲實施“大規模社會住房計劃”,該計劃“不僅會修復現有的公共住房,而且實際上會為人們……[誰]真正需要它”建造數百萬個新單元。 根據戈德斯坦的說法,社會住宅是「公共住宅選擇」。
換句話說,如果私人市場讓越來越多的人買不起住房,那麼政府就應該提供公共選擇來滿足市場無法滿足的需求。
根據戈德斯坦的說法,社會住房“是永久負擔得起的,不受私人市場的影響,並且是公有的或受民主社區控制。” CPD 的社會住宅原則清單包括「深度負擔能力」、「租戶工會和集體談判」以及「品質和可及性」。 鑑於當前的住房危機對有色人種和女性的影響尤為嚴重,CPD 的社會住房願景建立在種族和性別公正的基礎上,例如要求有犯罪背景或違反移民法的人不得被取消獲得住房的資格。
我們可以藉鏡現有的模型。 芬蘭 首創了「社會住宅」計劃,旨在到 2027 年消除所有無家可歸者。該計劃已經在實施中,全國 16% 的住房歸市政府所有。 CPD 的報告指出,首都赫爾辛基擁有「50,000 套市政住房」。 這遠高於同等規模和人口的美國城市,例如擁有 3,700 套公共住宅的底特律和只有 450 套公共住宅的波特蘭。
如果聯邦政府目前正在推動一個旨在使美國企業受益的體系,那麼它肯定可以介入以造福人民。 明尼蘇達州 代表伊爾汗·奧馬爾 重新提出一項向住房系統投資 1 兆美元的法案。 她的“全民住房”法案旨在“保證為所有人提供安全、便利、可持續和永久負擔得起的住房,創造真正的公共選擇,並確認住房是每個美國人的基本人權。”
社會住宅並不是一個激進的想法。 戈爾茨坦的組織支持奧馬爾的計劃,他為社會住房提供了一個簡單的基礎,他說:“我們認為應該有一種替代企業和營利性住房制度的方案。”
這篇文章是由 全民經濟,獨立媒體研究所的一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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