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交流的結論主要是總結。 我不確定我能做到這一點,並避免重複。
我提倡參與式經濟學作為資本主義的替代品,在開篇文章中我簡要描述了帕雷肯尋求實施的價值觀及其使用的製度。 接下來是與喬治·蒙比奧的交流/辯論。
Parecon 是一個尚未在實踐中嘗試過的願景,至少除了一些微小的實驗之外。 因此,需要根據邏輯和我們對社會結構理解的證據來無情地評估它。 如果它成功了,也應該透過在近期結構和努力中的使用來進行測試。 但無論如何,評估都應該是系統的實際特徵,這使得這次交流有些令人沮喪,因為蒙比奧特沒有花多少時間來評估帕雷肯的特定機構。 相反,喬治對帕雷康的批評幾乎沒有提及帕雷康自己的結構,而只是提出了關於人性和據稱經濟生活不可避免的屬性的一般主張。 從提出帕雷康必須解決的問題的意義上來說,這很好……但是,人們必須看看解決帕雷康聲稱存在的問題的具體方法。
喬治沒有具體說明他對議會自我管理、平衡的工作綜合體、努力和犧牲的報酬或參與性規劃的看法。 沒有發現任何這些功能有具體的錯誤。 他們的優點沒有被提及。
我可以看到一種可能的邏輯,即在不關注其具體內容的情況下辯論模型,就像我認為喬治在這次交流中所做的那樣。
假設有人來找我並提出永動機。 他們對所提議的機器有數十或數百頁的描述。 然後我是否會閱讀所有描述並探索其細微差別,或者我是否會忽略該描述並調用更廣泛的知識來完全拒絕該主張,而無需
(不必)仔細閱讀? 我會做後者。 我對熱力學定律的信念是如此堅定。 換句話說,有時在不評估其具體細節的情況下拒絕提案是相當明智的。
對我來說,對喬治來說,真正公正公平的替代經濟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像許多其他人一樣)認為,在任何社會中,總是存在著巨大的財富和權力差距,因為即使這種差距暫時消除,它們也不可避免地會再次出現。 因此,任何關於美好社會的建議都必須被接受為社會動態的基本法則,稱之為“等級制度豐富原則”,即人類將通過競爭將自己區分為富人和窮人。 如果一個模型不把等級制度比比皆是的原則作為基本事實,假設存在差異,然後想辦法防止差異變得過於嚴重,那麼該模型就會有缺陷。
換句話說,如果像我這樣的人提出了一個願景,聲稱要實現無階級條件,完全消除持久的重大不公正等級差異,那麼蒙比奧特就足以重複,如果不解決擬議經濟的實際特徵,建議的經濟就不可能可行,就像我向永動機的倡導者重複熱力學第二定律並沒有過時一樣,在這種情況下就足夠了,即使沒有參考他提出的機器的實際特徵。
與拒絕永動機的主張相比,喬治立場的問題在於,不存在社會動力學的第一、第二或第三定律表明,任何社會都將不可避免地憑藉潛在的人類屬性或群體邏輯,將階級納入其中。就這一點而言,少數人統治多數人,或將不可避免地包含任何其他嚴重和持久的財富和權力差距。 喬治多次重複了他對我的努力的感謝,我很感激,就像我感謝他參與這次交流,當然還有他的新聞工作一樣,但我希望他沒有明確地表達這一點,而是更仔細地閱讀了這些描述帕雷康要么對實際機構提出了錯誤,要么沒有。
喬治是對的,我一直說在帕雷康的領導下,某些事情不會發生,或者更確切地說不會發生。 但我也提供了為什麼會這樣的原因,喬治否認了這一點,說我沒有。
例如,當我說一些誇大的人不能/不會在帕雷康中成為一個僱用工資奴隸的資本家時,我指出這樣的人沒有辦法為資本主義工作場所獲得投入,沒有人有理由在那里工作,因為他們賺不到比其他地方更多的錢,並且會比其他地方遭受更糟糕的條件和侮辱,而且工作場所不會有用於生產的投入,因為參與式規劃體係不尊重它的存在。 我當然注意到,有抱負的奸商首先沒有辦法購買生產性資產,等等。 當我回應喬治的另一個擔憂時,很少有人會想到在黑市中運作,所以那些這樣做的人肯定會受到法律規範的約束,我再次提供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因為這個例子表明,與相同期限的正常合法工作相比,偷竊不會非常有利可圖,而且即使在考慮對其進行處罰之前,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很難從更少的事情中受益。
當喬治說他一開始就理所當然地認為某些不良結果,比如少數人徵用社會的生產性資產來控制其他人,“在任何制度下都可能而且將會發生”,“除非他知道我們將如何阻止它們,」我說當然,我同意我們需要知道什麼結構可以防止階級統治的存在或出現,什麼結構可以防止過剩和短缺,什麼結構可以防止暴飲暴食或貧困,什麼結構可以防止低效率,以及更多的是,擬議的新結構如何產生我們所期望的積極成果。
但這就是為什麼對帕雷康的描述解釋了帕雷康的製度如何排除各種行為,使其變得毫無生產力、沒有回報,甚至太難實現而無法成為一種理性的追求。 這就是為什麼這些描述顯示了這些機構如何使其他類型的行為變得有益並因此變得普遍。 絕大多數關於帕雷康的討論所做的一切,難道不是準確地「解釋瞭如何防止」喬治擔心的不良結果,以及什麼會產生更好的結果嗎?
當一個保守主義者的倡導者描述了保守主義者的薪酬計劃如何提供適當的激勵以產生有用和人性化的工作水平,其分配方法如何產生時,他或她除了解釋限制消極等級制度形成和誘導所有參與者理想結果的製度因素之外,還做些什麼呢?真實的社會成本和收益並提供商品和服務來滿足需求,其決策機制如何向行為者施加適當的影響,以便他們能夠自我管理自己的事務,以及所有這些結構如何共同平衡環境和條件,以防止階級分裂,同時也犯下侵犯行為系統的正常程序會適得其反嗎? 那麼喬治所要求的還有什麼是節儉主張者在展示平衡的工作複合體和參與性計劃如何促進豐富的生產時所做的事情,但同時也尊重對休閒的渴望,並通過消除壟斷的基礎來避免階級分裂不僅涉及生產性財產,還涉及賦權環境?
當喬治一直說糟糕的結果,例如(大概)統治者的新階級(或復興的舊階級)的出現將顛覆帕雷孔既定的目標,而他至少在我看來忽略了我關於為什麼不會的答案發生,而不是給出它在其他歷史背景中發生的新例子,我只是不知道如何進一步進行討論,除了在這裡簡單地重複一下自己,並推薦關於parecon 的整本書,當然這些書解決了所有要點我認為,比我在這次簡短的交流中所能做的更全面、更令人信服。
我承認,在我看來,如果喬治或任何其他帕雷肯的批評者聲稱其分配製度和生產安排將不可避免地導致不公正的等級安排,那麼我們也許可以限制但肯定不能完全避免,但這位批評者拒絕解釋為什麼在帕雷康中不存在等級制度的聲稱原因,批評家隱含地以我對待永動機提案的方式對待帕雷康。 例如,在我看來,喬治似乎忽略了帕雷康提案的內容,這可能是基於一些壓倒性的先驗信念。 這些先前的信念可能是什麼? 我不確定,但讀了他的評論,喬治似乎開始覺得,一個社會制度不僅必須考慮反社會行為的可能性(當然每個制度都必須這樣做),而且還必須考慮反社會行為的可能性。如果這種行為有任何發揮作用的話,它是無所不在的,並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成功的必然。 對喬治來說,至少在我讀到他的時候,良好的經濟無法消除階級分化,也無法實現自我管理等,因為無論這種成就多麼令人嚮往,它們都是不可能的。 尋求無階級是愚蠢的事,因為我們所希望的最好的經濟將不可避免地包含嚴重的不平等。 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整合改進的結構,透過保護我們的經濟等級制度免受最極端的影響來避免災難。 無論如何,這就是我如何解讀喬治的評論,但我知道這不是他看待自己立場的方式。
喬治說:“如果像(parecon)這樣的系統要生存,我們就必須設計出防止(有害的人類特徵)重新出現的方法。” 我一直在想知道你是否已經這樣做了。 既然你否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的結論是你沒有。
我認為這種方法論很好,但它似乎與喬治自己評估帕雷康的方法無關,當然我不否認階級劃分和有害行為問題的出現並可以重申,但相反我聲稱帕雷肯有喬治說他正在尋找的“防止”重新斷言的方法。 我不假設無階級性,換句話說,我證明特定機構可以實現無階級性。
事實上,帕雷康的構想絕大多數都是按照喬治的命令進行的。 例如,我相信所謂的市場和中央計畫社會主義的製度會導致有害的人類行為模式重新出現,即喬治意義上的階級劃分和階級統治。 但是,當我提出這個論點時,我透過詳細展示市場和/或中央計畫體係以及由市場和中央計畫社會主義引發的企業工作場所組織如何將其民眾劃分為協調者階級和工人階級,包括提供前者有手段和理由以犧牲後者為代價來強化自己,並且實際上迫使它這樣做。 換句話說,我展示了該體系的製度是如何產生不良結果的。 這正是喬治在帕雷康問題上沒有做的事情,儘管在我看來,這是他的禁令暗示他應該做的事情。
帕累康恰恰是一個有意識地設計的經濟學概念,旨在消除所有(而不僅僅是某些)產生階級分化的製度,並代之以以解放方式實現經濟學的新制度。
如果喬治說,等等,我認為平衡的工作複合體不能消除階級劃分,因為這些具體原因與其對人們的利益和行為的影響有關,這將是一個案例,而不是一個斷言。 如果他說也許平衡的工作綜合體和帕雷康的其他功能可以消除階級劃分,但它們也會產生這些可怕的副作用,以這些特定的方式極大地降低人類的福祉,那也將是一個論點。 如果他說獎勵努力和犧牲一定會失敗,因為它具有不良的激勵影響,會以這些方式自我毀滅,或者因為公眾由於這些相反利益的原因而不會遵守它,或者如果他表明它必須具有惡性副作用並證明它們是如何產生的,這也將是一個案例,而不是一個斷言。 但在這次交流中幾乎沒有類似的事情,而且我回覆的也很少,在我看來,喬治只是忽略了這些回應。
換句話說,喬治並沒有談論人們在帕雷康背景下由於其激勵效應和角色結構會做什麼或不會做什麼,也沒有談論這些會產生的不良影響,而只是斷言人們會做一些事情在任何系統中都會這樣做,而且由於我聲稱這些行為在parecon 中基本上不存在,所以我不切實際地假設我的結果。 但事實上,我認為為什麼這些行為在 parecon 中基本上不存在,我不這麼認為。
然而,喬治在最後的回應中至少談到了一些細節。 我們擁有一個完整的參與性經濟,擁有龐大的工作場所和分配網絡,無階級的經濟生活在其中繼續進行。 為了回應他對人們的行為方式會顛覆帕雷肯的普遍擔憂,我在上一條信息中向喬治描述了可以說是一個領域,在這個領域中,人們可以自私地找到一種方式來參與系統內的黑市交易。障礙最少的領域,即非法交換網球課程(或其他不需要太多設備即可使用的個人才能)的領域,當然,假設其中一個真的很好。 然而,我也解釋說,即使在考慮透過處罰來取締這種行為之前,這樣做的借方也不會足夠有利可圖或獎勵足以吸引人們,而且我注意到,即使網球明星不這麼做,情況也會如此。根本不在乎道德。 喬治對我的主張提出異議。
喬治說:“那麼讓我們更詳細地研究一下這些問題是如何表現出來的。” 你用偉大的網球運動員的例子,並聲稱,在你的製度下,人們不能付錢給他上課,「因為計劃外的財政轉移不是經濟的一部分」。 當然,這不是你設計的經濟的一部分。
正確的。 這就是我們正在討論的,不是嗎? 一個 parecon 以及它是否有效。
喬治繼續說道,“我理解你所說的平衡工作綜合體、工人和消費者委員會、自我管理決策和參與式規劃。”
我認為喬治的意思是,他看到這些結構對於遵守它們的人來說將具有良好的集體品質。 但是,我認為他沒有看到這些結構如何創造了一種環境,在這種環境中,個人不遵守它們本質上是不合理的。
但我想和你們一起探討的是,其他經濟體是否會與精簡經濟並行出現,並有能力破壞它。”
這當然是夠公平的,儘管我覺得我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好幾次了。
喬治繼續說:「現在假設我向這位網球運動員學習了黑市課程,並獎勵他一塊精美的手錶。 假設他已經有一隻手錶,那麼新手錶對他來說沒有直接價值。 但其他人可能想要一個,所以他有動力用它換取他確實想要但帕雷孔沒有分配給他的東西:例如金戒指。 我們已經看到一個市場的出現,以及伴隨該市場的估值。 十堂課抵得上一塊精美的手錶,抵得上一枚金戒指。”
這是一種微不足道的市場交換,是的,是一種黑色的以物易物交換,但請注意,如果戒指與手錶的價值一樣高,那麼用戒指交換網球明星手錶的人就沒有理由這樣做,因為如果這個人他們想要的是手錶而不是戒指,他們本來可以合法地獲得手錶。 任何人必須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網球明星非法獲得的手錶的唯一動機是,如果網球明星以便宜的價格給他們手錶,「此時他們當然立即知道它是非法獲得的」。 換句話說,如果黑市商人要以物易物,或至少要以物易物大量手錶,他就必須減少他的利益並揭露他的做法。 更重要的是,除非手錶的價值遠高於這些課程的勞動時間的適當收入,否則從事黑市的網球運動員就是個白痴,因為他本可以做得更好或至少接近同樣的成績,沒有麻煩,沒有風險,並且沒有任何責難,在相同的時間內合法工作。 因此,我們可以說它是最好的勞力士手錶,因為這位網球明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網球老師,除了系統內定期提供的課程之外,人們還非常渴望得到他的指導。
網球明星用他累積的錢做什麼? 他穿嗎? 如果這對帕雷肯來說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將一遍又一遍地這樣做並累積大量違禁品。 他如何向大家解釋他的過度財富呢? 此外,他如何解釋他沒有真正的工作(或者他是在定期平衡工作複雜的工作之上做這一切的)? 這大概不是他獲得的一塊手錶,而是許多手錶、戒指、大電視,以及他透過努力累積的任何其他東西。 但這種巨大的額外財富不可能在一般民眾內部合法產生。 因此,如果我們的網球明星正在做一些實質的事情,那麼他就是一個騙子,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更重要的是,他在哪裡教授這些可能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的課程? 法院分配給他用於黑市交易的時間「當然沒有在計劃系統中」。 即使假設這位偉大的網球運動員根本不在乎社會團結和道德等,而只想在物質上增強自己,事實證明,即使在這種特殊情況下,任何重大程度的黑市營銷都是愚蠢的追求。最適合它,甚至在我們考慮可能的處罰之前也是如此。
喬治回答說:「現在你會說他沒有動力去獲得金戒指,因為他無法戴它,因為這樣做『會違反社會規範』。」]
嗯,不。 我所說的與我上面所說的差不多,那就是,如果我們的網球明星這樣做到任何顯著的程度,就會向所有人揭露他是一個騙子。 在資本主義中,你可以竊取巨額資金並炫耀它,因為富有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產生。 在一個parecon中,即使假設你可以讓網球場使用它們進行非法課程,並且也可以秘密地吸引顧客,即使你可以用你提供的課程從你的學生那裡換取物質物品,然後交易這些物品你可以得到你真正想要的東西,而不會造成太大的價值損失,假設你的事業很重大,你就不能炫耀,甚至不能公開你最終得到的東西,因為收集這些財富的唯一方法就是成為一個騙子。
喬治回答道:“但想想看,如果這些社會規範要阻止他穿著它,那麼它們將有多麼強大和具有侵略性。”
當然,如果我們談論的是某人積累了微薄的收益,那麼它可能會被忽視,就像現在人們可以在街角商店偷糖果或在稅收上作一點欺騙,如果沒有人注意到這種行為,就沒有人會知道這只是透過日復一日地見到他們而發生的。 但喬治大概是在談論人們變得如此富有,以至於可以僱用工資奴隸,即使沒有人密切關注,這種財富的一小部分也不會被忽視,更不用說購買工作場所和僱用工人的可能性了。無論如何,勞動者都存在。
為什麼有人會為了微薄的利益或必須隱藏的利益而違反社會生活規範,而社會生活規範為他們帶來了豐厚的回報? 這是我之前問過的,現在又重複一次。 如果有些人出於某種原因嘗試這樣做,有些人甚至會找到一種方法來做到這一點,那麼就像在任何社會中一樣,可能會有法律和處罰,我不明白為什麼反盜竊法律是即使對於那些極度反社會的人來說,像我們現在這樣嚴厲的一小部分也不足以起到威懾作用。 我認為,即使在我們這個濫用誠實的社會中,你很少會發現富裕的人在高風險的情況下竊取少量的財富。 當這個人基本上是一個盜竊狂時,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其動機是反社會的實際願望,而不是為了獲得利益。
喬治說:“合作、人類尊嚴、團結:所有這些都在人類貪婪的祭壇上一再被犧牲。” 我強調這一點並不是因為這是應該發生的事情,而是因為它確實發生了。 如果社會規範是防止過度消費的唯一防禦手段,那麼它們確實必須是非常強大的規範。
好吧,在一個公正、公平、無階級的經濟中,你會試圖為了最小的利益而進行欺騙,需要大量的操縱,冒著你的尊嚴甚至受到物質處罰的風險,甚至不冒任何風險嗎? 如果不是,是不是因為你的基因與其他人不一樣?
但事實上,防止普通人反社會行為的規範和結構確實非常強大。 它們有點像(但我認為實際上比)我們社會中的規範,即你不能擁有奴隸。 我甚至不知道現在是否有明確的法律禁止擁有奴隸,可能有,但肯定是無關緊要的。 無論如何,人們都不會尋求擁有奴隸,因此曾經是偉大成就的標誌和通往巨額財富的道路現在幾乎不存在,因為我們的經濟結構和價值觀幾乎不可能思考即使在像我們這樣以個人貪婪和在侵犯他人為導向的社會中,這也是事實。 因此,透過這個例子,我們看到,機構完全有可能透過做出社會排斥、個人適得其反、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執行的某些行為模式的選擇來減少甚至基本上排除某些行為模式。 這就是帕雷肯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累積財富或權力的做法。 然後,根據需要,你可以添加反盜竊的法律,就像你可以製定反謀殺、強姦等的法律一樣。
parecon 是如何發揮這種結構魔力的呢? 再說一次,這不是假設聖人來實現的。 它是透過消除允許以犧牲他人為代價實現自我擴張的結構性特徵,包括消除生產性財產的私有製、經濟中賦權地位的壟斷、除對社會有用的勞動的持續時間和強度以外的任何報酬以及市場分配。
喬治說:「現在我知道你不希望我繼續談論歷史的教訓,但考慮到我們還沒有一個可以測試的活的帕雷肯模型,我發現很難看出我們還能如何做。」可能會評估你的建議。
歷史是相關的,必須查閱,我非常同意。 我一直這樣做。 然而,我不希望任何人「喋喋不休」的是對歷史意義的錯誤斷言。 我認為歷史上的許多真實教訓「例如市場和中央計畫甚至在那些寧願擁有股權的人中也會產生階級劃分,以及公司的勞動分工和有酬產出也同樣如此」——都是非常相關的。 例如,這些教訓告訴我們不要尋求透過通往新型階級來劃分經濟(我稱之為協調主義,其他人稱之為市場或中央計畫社會主義)的道路來改善資本主義。 是的,我同意,我們應該以史為鑑。
然而,從歷史中學習並不意味著觀察歷史,看到一些反覆出現的模式,並聲稱由於它們迄今為止的普遍存在,我們可以推斷它們是永久性的。 曾幾何時,人們可以用這種有缺陷的方法論來表明食人現像是永久性的,或者是封建主義,或者是奴隸制,或者是婦女對社會結果沒有發言權,等等。 相反,從歷史中學習的真正意義是,透過歷史來尋找模式及其製度和社會原因,然後大概提出如何改變社會條件以產生不同的模式。
喬治說,我有責任向大家展示,為什麼一位偉大的網球運動員不會在帕雷康中偷偷地上課,以手錶、金戒指或其他用具作為報酬,積累這些好東西並進行交換,從而獲得如此巨大的財富,以至於然後,他將能夠以一種使他進一步致富的方式向鄰居推銷奢侈品,所有這一切最終都達到了通過向僱傭奴隸支付“物品”工資來顛覆帕雷肯的地步。
我相信我已經做到了這一點,以及與為帕雷康辯護有關的許多其他任務。 更重要的是,我希望人們會覺得,也許帕雷康是一個可以在沒有階級劃分的情況下滿足需求的經濟體。 如果人們確實有這種感覺,即使只是可能,那麼我希望您能看一下 parecon 的完整描述。 如果事實證明帕雷康確實具有所聲稱的屬性,那麼考慮到它對我們所有人的重要性,這當然值得您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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