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創造的不僅是有價值的東西,我們也創造 有價值的東西。 然而,我們生活在邊緣,並接受我們「挨餓」的現狀。 部分問題在於我們也接受了我們的現狀,沒有考慮太多。 問題在於,我們的創造力是針對產品的生產,而不是更好的情況。 當我們退後一步審視我們的處境時,很容易創造更好的情況,讓我們作為藝術家和更大的社區得到更好的服務。 向更民主或參與性經濟(PARECON)邁出一步是很容易的,在這種經濟中,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和成為的人有一定的控制權。
例如,我們大多數人都有在「市中心」的企業建築中與藝術顧問一起展示藝術的經驗。 這種情況通常是這樣的:與物業經理簽約的藝術顧問找到想要展覽的藝術家。 我們免費交出我們的作品一個月左右,如果我們碰巧賣掉,我們會得到 60%,藝術顧問會得到 40%。 聽起來不錯?
當我為一個展覽尋找新的展覽場地時
首先,我將我們團隊的作品組合在一起,從而能夠為物業經理提供更廣泛、更好的藝術家範圍。 我們有兩份合約。
我們立即將一半的收益捐贈給參與的藝術家,以便 藝術家被付錢展覽. 每位藝術家每月的收入約為 1,500 美元。 如果有任何作品被出售, 藝術家被給予100%。 另一半收益給了集團,足夠我們很多開支了(我們在北京舉辦了50多個戶外展覽)
關鍵在於我們的創造力可以超越畫布; 我們不需要生活在邊緣。 我們可以改變我們的處境,讓我們更容易成為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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