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是理解布希總統伊拉克戰略的關鍵。 並不是因為它對導致伊拉克戰爭的決策過程產生了影響,而是因為布希政府採用了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引入的民主佔領模式。
1987年XNUMX月第一次巴勒斯坦起義爆發後,以色列不得不部署相對較多的部隊,並在坦克和裝甲車的幫助下維持佔領——正如美國現在在伊拉克所做的那樣。
這將以色列的佔領從經濟上有利可圖的企業轉變為金融負債,導致以色列想出了一個巧妙的想法,即外包對人民的責任,同時繼續控制自然資源——在本例中是土地和水。
經過一系列談判,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成立了——一個願意承擔管理被佔領土居民日常生活的實體,而以色列則控制著 80% 以上的土地。
幾個月之內,管理現代社會人口所需的民事機構——主要是教育、衛生和福利——從以色列轉移到了羽翼未豐的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手中,巴勒斯坦權力機構也被賦予了某種有限形式的主權。 因此,以色列在不放棄統治西岸和加薩的權利的情況下,將居民的責任轉移給了某種分包商——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從而大大降低了佔領的成本。
1996 年 XNUMX 月在被佔領土舉行的選舉對於賦予巴勒斯坦權力機構一定程度的合法性至關重要。 可以肯定的是,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最終並沒有實現以色列的所有願望,而且在許多方面它變成了一個頑抗的實體。 但這與以色列最初的目標關係不大。
以色列的佔領對於理解伊拉克至關重要,原因有二。
首先,像以色列一樣,美國對被佔領的居民及其資源進行了區分。 布希政府的想法是讓伊拉克人自己管理,這樣可以降低佔領成本,同時繼續控制豐富的油田。 現在的重要問題是,哪些美國公司將從伊拉克石油產量預期 200% 的成長中獲益最多——
每天2.1萬至6萬桶。
其次,雖然以色列當然不是第一個在被佔領環境下舉行選舉的國家,但它是第一個在後殖民時代重新引入這種做法以使持續佔領合法化的國家。 布希政府發現這項策略很有用,因為它非常符合「向中東傳播自由」的說法。
由於不能同時促進自由和建立傀儡政府,布希先生堅決要舉行選舉。 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選舉的目標不是將權力和權威移交給伊拉克人民,而是將美國正在進行的選舉合法化。
區域內的控制。
因此,自由派目前關於伊拉克選舉是否遵循公平民主進程的最低程序的爭論實際上是題外話。 即使吉米卡特批准了選舉,伊拉克人仍然沒有發言權,例如在外國軍隊在伊拉克部署的問題上。
總而言之,伊拉克新的民主政府正在成立,管理當地民眾,以便佔領國的經濟菁英能夠坐享其成。
內夫‧戈登在以色列本古里安大學教授政治學,目前是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中東研究中心的訪問學者。 他是《全球化邊緣:人權批判視角》一書的編輯,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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