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尔科特和法院不会这样做,所以我们有责任表明我们不会让大规模谋杀的非法行为逍遥法外
唯一重要的问题是奇尔科特调查无法解决的问题:与伊拉克的战争是否非法?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一切都会改变。这场战争不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一个刑事问题,那些发动战争的人应该因纽伦堡法庭所谓的“最高国际罪行”:侵略罪而受到审判。
但英国的官方调查存在一个问题:政府任命其成员并设定其职权范围。这相当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指控的内容、由谁来审判他的案件以及由谁担任陪审团成员。正如一位高级法官去年 11 月对《卫报》所说:“调查战争的合法性是政府最不想做的事情。事实上,这也是反对派最不想做的事情,因为他们投票支持战争。根本没有政治上的考虑。”探索合法性问题的压力——他们没有问,因为他们不想要答案。”
然而,其他人已经对此进行了探索。两周前,由前最高法院法官领导的荷兰调查发现,这次入侵“在国际法中没有合理的授权”。上个月,前法官斯泰恩勋爵表示,“在没有第二项联合国决议授权入侵的情况下,这是非法的”。 11月,前首席大法官宾厄姆勋爵表示,没有联合国的支持,伊拉克战争“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法治”。
根据联合国宪章,在合法发动战争之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争议各方必须首先“协商解决”(第33条)。只有“[他们]遭受武装攻击”(第 51 条),他们才可以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拿起武器。这两个条件都不适用。美国和英国政府拒绝了伊拉克的谈判尝试。美国国务院甚至一度宣布将“进入阻挠模式”,阻止伊拉克恢复武器核查谈判(所有参考资料都在我的网站上)。伊拉克没有对任何一个国家发动武装袭击。
我们还知道,英国政府知道其打算发动的战争是非法的。 2002 年 2002 月,内阁办公室解释说,“入侵需要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官员的建议,目前不存在任何理由。” XNUMX 年 XNUMX 月,总检察长戈德史密斯勋爵告诉首相,发动战争只有“三种可能的法律依据”——“自卫、人道主义干预或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第一个和第二个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个不可能是基地。”布什和布莱尔后来未能获得安理会授权。
正如时任外交部副法律顾问伊丽莎白·威尔姆斯赫斯特在战争前夕的辞职信中所透露的那样,她的办公室“一贯”建议,如果没有新的联合国决议,入侵将是非法的。她解释说,“如此规模的非法使用武力构成侵略罪”。威尔姆斯赫斯特和她的前任老板迈克尔·伍德爵士将于明天在奇尔科特调查前作证。期待烟花。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与伊拉克的战争是一场大规模谋杀行为:死者是被发动战争的人非法杀害的。纽伦堡原则将侵略罪(也称为危害和平罪)定义为“策划、准备、发动或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的战争”。自 1945 年以来,它们已在国际法中得到承认。 设立国际刑事法院 (ICC) 并于 2001 年得到布莱尔政府批准的《罗马规约》规定,一旦侵略罪成立,该法院就“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已决定如何定义和起诉该罪行。
有两个问题。首先,政府和反对派都没有兴趣追究这些罪行,原因很明显,这样做会让自己面临起诉。第二是所需的法律机制尚不存在。批准《罗马规约》的各国政府一直在竭尽全力拖延国际刑事法院起诉该罪行的时间:经过八年的讨论,必要的条款仍然没有获得通过。
一些国家,主要是东欧和中亚国家,已将侵略罪纳入本国法律,但目前尚不清楚哪些国家愿意对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行为进行审判。在英国,穿着攻击性 T 恤仍然是违法的,因此您还不能因在海外实施的大规模谋杀而受到起诉。
所有相信正义的人都应该呼吁本国政府停止胡作非为,并允许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起诉侵略罪。我们还应该敦促将其纳入国家法律。但我相信,这个国家的人民重新选举了一个发动非法战争的政府,他们有责任做更多的事情。我们必须表明,我们并没有像布莱尔所要求的那样,从伊拉克“继续前进”,我们不准备让他的罪行不受惩罚,也不准备让未来的领导人相信他们可以安全地重蹈覆辙。
但如何呢?正如我在 2008 年海伊节试图逮捕乔治·布什政府战争策划者之一约翰·博尔顿时所发现的那样,正如彼得·塔切尔在试图拘留罗伯特·穆加贝时所发现的那样,没有什么比这些问题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了。而不是企图逮捕公民。十月,我提出了公众可以捐款的悬赏金的想法,如果托尼·布莱尔成为欧盟主席,那么任何试图逮捕他的人都可以得到赏金。他当然没有,但我问那些承诺捐款的人我们是否应该继续进行。反应非常积极。
所以今天我推出一个网站 – www.arrestblair.org – 其目的是筹集资金,奖励那些试图以和平方式逮捕前总理的公民。我已经提供了第一笔 100 英镑,我鼓励您匹配。任何符合我制定的规则的人都将有权获得总底池的四分之一:在布莱尔出庭之前,赏金将一直有效。奖励越高,可能尝试的人数就越多。
在现阶段,逮捕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象征性的,尽管它们可能会产生巨大的政治共鸣。但我希望,随着压力的增加以及法院对侵略罪的认定,这些尝试将有助于迫使政府起诉。那些犯下危害和平罪行的人决不能有藏身之所。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不能允许大规模杀人犯继续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