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辛州在最後一刻恢復選民身分限制可能會為該州立大學超過 32,000 名學生帶來投票問題。
大多數公立大學頒發的身份證在投票時不會被接受作為身份證明,數以萬計的學生如果想行使投票權,將不得不在選舉日之前經歷額外的障礙。大學生傾向於投票給民主黨,而選民身分法是由共和黨立法者推動的。
對學生的影響是第七巡迴法院上週席捲威斯康辛州的另一波漣漪,當時一個上訴法官小組——全部由共和黨總統任命——恢復威斯康辛州選民身分法 距離選舉日僅七週。聯邦地區法官林恩‧阿德爾曼 (Lynn Adelman) 封鎖 四月該法被認為違憲且違反了《投票權法》。
超過32,000名學生 來自州外的人在威斯康辛州的公立大學就讀,並且有資格在該州投票,但不能使用其所在州的駕駛執照在 7 月投票。在第七巡迴法院上週做出決定之前,州外學生沒有理由花時間和金錢來取得威斯康辛州身分證。
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研究生、擁有內布拉斯加州有效駕照的弗吉尼亞·安德森 (Virginia Andersen) 說:“當你在其他州時,你所在州的駕照作為身份證件也是有效的。” “再獲得一張執照是沒有意義的。”
大多數威斯康辛州大學頒發的身份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身份證明”要求,因為它們沒有學生簽名。
「我有有效的內布拉斯加州駕照和威斯康辛州學生證,」安德森說。 “現在我還需要一張身分證嗎?”
大學官員承諾提供可用於投票的新身分證。在一些校園 選民身分證可立即使用;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將於下週開始發行該卡,威斯康辛大學密爾瓦基分校要到 1 月 XNUMX 日才會發行該卡。
然而,安德森表示,她還沒有從學校收到任何關於她投票需要什麼身份證明的信息,並質疑其他學生是否會在選舉日之前經歷額外的麻煩。
安德森說:“獲取身份證是學生本已繁忙的日程中的另一項任務,這可能會阻止學生投票。”她說,其他學生,尤其是那些在過去的選舉中使用當前身份證明形式投票的學生,可能要到選舉日才能發現新要求,但為時已晚。
阿德爾曼法官廢除這項法律的決定——第七巡迴法院擱置了這項法律——提到了有關「投票計算」的專家證詞,「投票計算」是分析選民投票率的主要框架。阿德爾曼法官寫道:“在這個框架下,即使投票成本的小幅增加也會阻止一個人投票,因為投票的好處微乎其微。”
在期中考試期間去相應的大學大樓領取一張額外的身份證,專門用於投票,這給學生投票帶來了額外的障礙。此外, 法律要求 使用新發行的大學身分證投票的學生還必須攜帶其他文件參加投票,以顯示入學證明,例如學費收據。
總而言之,共和黨支持的法律造成了額外的負擔,而這些負擔將完全由傾向投票支持民主黨的學生承擔。
安德森說:“這是一種幾乎不加掩飾的試圖勸阻某些人群投票的行為。”
美國立法交流委員會 (ALEC) 採用了其模型 選民身分法 繼 2009 年總統競選中學生和有色人種的投票率創歷史新高後,2008 年。 2010 年選舉使共和黨在全國州議會和州長官邸中獲得新的多數席位後,大多數州都提出了受 ALEC 啟發的選民身份法案,大多數情況下是由 ALEC 立法成員提出或發起的。威斯康辛州也不例外:該法律於 2011 年通過,但很快就被法院阻止——直到上週,全共和黨第七巡迴法院小組才恢復該法律。
總體而言,全州至少有 300,000 萬名選民缺乏法律規定的身份證件,而機動車輛部 沒有能力將身分證件交到他們手中 在 48 月 4 日之前不到 5 天的時間裡。威斯康辛州DMV 的三分之二每週只開放兩三天,沒有一個開放時間晚於下午 XNUMX 點,只有一個在周六開放。
推動這項法律的州長沃克和共和黨議員聲稱有必要防止選民欺詐。然而 深入調查 共和黨和民主黨檢察官的調查發現,選民身分證可以防止的當面詐欺即使發生也極為罕見。
阿德爾曼法官在裁決中寫道:「威斯康辛州幾乎沒有發生冒充選民的情況,在可預見的將來,冒充選民的行為也不太可能成為威斯康辛州的一個問題。」他發現,威斯康辛州超過300,000萬選民的投票權所承受的負擔是國家對於制止幾乎不存在的「欺詐」問題的興趣並不重要。
換句話說,現場選民詐欺的發生率在統計上微不足道,但針對這一幾乎不存在的問題的選民 ID「解決方案」可能會對 11 月的選舉結果產生統計上顯著的影響。民調顯示, 州長競選勢均力敵.
「你可以透過三種方式贏得選舉,」代表選民身分法挑戰者的律師約翰烏林 (John Ulin) 說。 “你可以找出支持你的人。您可以說服那些尚未決定投票給您的人。或者你可以嘗試壓制那些可能投票反對你的人。選民身分法背後的小販已經決定選擇最後一個選項。這不是我們的民主應該運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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