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Inequality.org
醫療保健政策辯論中的分歧再明顯不過了。 一方面:全民健保的支持者。 另一方面:有公共選擇權的歐巴馬醫改支持者
美國人看到了分歧。 但我們是否看到了這裡的根本問題? 我不這麼認為。 我們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這兩種相互競爭的方法之間巨大的歷史對比。
讓我們從兩位世界頂級不平等專家經濟學家伊曼紐爾·賽斯和加布里埃爾·祖克曼最近開始提出的一個觀點開始:我們為醫療保健支付的費用相當於一種稅收,就像其他任何稅收一樣。 大多數美國人繳納的醫療保健「稅」大致相同。 如果您年收入 60,000 美元,您將與年收入 6,000,000 美元的人支付相同的標準健康保險保費。
如果您年收入 60,000 美元,您將與年收入 6,000,000 美元的人支付相同的標準健康保險保費
請注意,並非所有美國人都需要繳納醫療保健稅。 有資格享受醫療補助的較貧窮的美國人無需繳納全額保費“稅”,而富裕的美國家庭可能比中產階級家庭支付更多的醫療保健費用,但前提是他們選擇在保險中添加額外服務。 我們都面臨的現實:為了 同 在覆蓋範圍內,除窮人之外的所有美國人目前都支付相同的價格。
有公共選擇權的歐巴馬醫改計畫維持了這個結構。 用稅收術語來說,這類似於“人頭稅”,在這種制度下,所有納稅人無論收入如何,都繳納相同金額的稅款。 無論您是六塊肌喬還是企業巨頭,您都承擔相同的人頭稅負擔。
幾年前,當我還是一名年輕的稅務律師時,我第一次了解了人頭稅制度。 我律師事務所的一位企業客戶的一位瘋狂股東正在質疑企業所得稅的合憲性。 我的任務是研究憲法第十六修正案的立法歷史,該修正案支持所得稅的想法。
所得稅需要得到批准,因為憲法最初規定,任何直接稅都應根據人口在各州之間分配。 「人頭」稅——憲法用來指代代人頭稅的措詞——滿足了這項要求。 如果統一應用,它們滿足直接稅按人口分配的要求。
所得稅(根據個人收入徵收)並不能滿足此要求,美國最高法院僅以此為依據裁定 1894 年頒布的所得稅違憲。 隨後公眾對法院判決的憤怒將廣泛關注人頭稅的荒謬不公平,根據該稅,「人頭稅承運人」將繳納與總統相同的稅款。
最終,美國人民大聲疾呼,讓國會和州立法者相信,根據收入徵稅永遠比人頭稅公平得多。 1913年,第十六修正案成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
此後的一個多世紀裡,美國人根據我們的支付能力承擔了所有公共物品的成本——從軍事防禦到公共教育。 近年來,我們稅收制度的累進性確實已經趨於平緩,但我們仍然堅持一個基本原則,即人們的稅負金額至少應與其收入成正比。
除非涉及醫療保健。 在那裡,人頭稅制度占主導地位。 它正在殺死我們。 在某些情況下,字面上的意思。
全民健保計畫將放棄醫療保健人頭稅制度,轉而採用比例原則的製度
全民健保計畫將放棄醫療保健人頭稅制度,轉而採用比例原則的製度。 他們將主要透過國家現有的累進所得稅為美國醫療保健提供資金。 您在這些計劃下的收入越高,您將承擔的醫療保健費用就越大。
相比之下,帶有公共選擇計劃的奧巴馬醫改不會改變我們目前的醫療保健人頭稅制度。 事實上,這裡的「公共選擇」措辭可能會產生誤導。 是的,公共選擇下的保險提供者——聯邦政府——將是一個公共實體。 但保費基本上仍是私人的。 除了最貧窮的美國人之外,所有個人都將承擔自己的費用,無論他們選擇哪個保險提供者,無論是公共還是私人的。
實際上,全民健保的支持者將廢除六塊腹肌喬與傑夫·貝佐斯繳納相同稅款的製度。 帶有公共選項的奧巴馬醫改支持者將保留它。
值得注意的是,數以百萬計的六塊肌喬已經滿足於繳納與傑夫·貝佐斯相同的醫療保健稅。 但改變可能即將來臨。 請記住,運輸商曾經與總統繳納相同的稅金。
鮑伯‧洛德 (Bob Lord) 是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員,在鳳凰城從事稅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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