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即將舉行的北約/八國集團會議期間控制芝加哥市的抗議活動和維護安全而製定的兩項法令今天獲得了芝加哥市議會的通過。
佔領芝加哥運動和反對北約/八國集團聯盟(CANG8) 的組織者將這些法令稱為“坐下來閉嘴”法令,該法令由市長拉姆·伊曼紐爾提出,但遭到了一些反對,最終導致了修改。但今天他們通過了,只有少數市議員投票反對這項法令。
佔領芝加哥和 CANG8 發布的聯合聲明如下:
今天中午 12 點 30 分,拉姆·伊曼紐爾 (Rahm Emanuel) 在市議會會議廳主持了《權利法案》的通過。
旨在嚴格限制第一修正案言論和集會權利的法令於 14 月 XNUMX 日提出th。既定目標是準備在北約和八國集團峰會期間鎮壓抗議者。
起初,市議員和媒體都一致認為,沒有人會在這件事上反對伊曼紐爾。
為了回應市長對公民自由的攻擊,反對北約/八國集團戰爭與貧困議程聯盟 (CANG8) 與「佔領芝加哥」組織和幾個工會聯合起來,共同努力捍衛芝加哥的公民自由。到上週,市議員感受到了選民的巨大壓力,他們不得不發聲。
伊曼紐隨後撤回了第一部、第二部最受批評的作品。抗議活動持續成長;伊曼紐進一步撤退。抗議活動愈演愈烈,他則進一步退卻。
最後達成了一個版本,議會反對派可以投票支持,希望運動不會譴責他們。最終版本仍然是對民主權利的重大攻擊;它的通過是我們運動的失敗。
然而,市長並沒有實現他的真正目標。伊曼紐爾看著他繼承的新芝加哥,在很多地方都有抗議者,他想把這個精靈放回瓶子裡。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有權抗議戰爭、緊縮和不平等。伊曼紐爾市長,您會在芝加哥的街道上看到我們:我們的街道。
火狗湖和異議者 已 覆蓋 自從伊曼紐爾於 14 月 XNUMX 日首次表示他將推動該法令的通過以來,該法令一直在實施。如前所述,這些條例進行了修訂,但它們仍然是對那些敢於在芝加哥市行使其第一修正案權利的人的攻擊。最糟糕的是, 它們是永久性的變化,不會在 8 月的北約/八國集團會議後過期。
沒錯,伊曼紐爾正在利用北約/八國集團會議作為藉口,對芝加哥人民實施壓制措施,削弱芝加哥人的公民自由。
CANG8 的 Andy Thayer 描述了該法令最糟糕的方面 剛剛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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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市遊行許可證條例的最低罰款將從 50 美元增加到 200 美元,增加四倍。”最高處罰為 1000 美元和/或 10 天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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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示威之前,“組織者將被要求向市政府提供一份所有標誌、橫幅、音響設備或需要多人攜帶的“引起注意的裝置”的清單”,從而“為市政府頒發許可證用荒唐的罰款'叮'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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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約/八國集團的無投標合約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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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中也保留了允許「代理『執法』」的條款。這不僅包括緝毒局、聯邦調查局和伊利諾伊州警察局,還包括「警察局長確定的履行執法職能所必需的其他執法機構」。塞耶指出,這可能意味著租用警察、黑水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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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市中心的抗議遊行都需要購買 1 萬美元的保險,以「賠償該市免受因遊行而引起的任何額外或未承保的第三方針對該市的索賠」。他們必須“同意賠償城市因遊行而對公共道路或城市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害。”
塞耶指出,這可能意味著與組織無關的人可能會「破壞」活動並造成財產損失。然後,市政府將堅持要求組織者承擔費用。
此外,在提前註冊標誌的問題上,塞耶指出,該市一直在倒退,但最終他們只是想誤導所有認為這完全荒謬的人:
市政府的重大讓步是其先前的提案要求 全部 標誌、橫幅等均需註冊。現在,這項要求已被「僅」那些需要兩人或多人攜帶的此類標誌等進行註冊的要求所取代。市長代表、文化事務和特別活動部專員米歇爾·T·布姆(Michelle T. Boom)試圖緩和這項規定,暗示違反該規定不會受到處罰。但如果是這樣,為什麼要把它納入該條例呢?
儘管有修改,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認為它們是 不滿意 足夠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特別關注的不是限制示威的條款,而是它授予芝加哥市擴大監視範圍的權力:
…[這些提案繼續包含一項不祥的條款——市長可以在沒有任何批准或任何監督的情況下在全市範圍內購買和部署強大的監視器。大約一年前,伊利諾伊州 ACLU 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芝加哥的監視攝影機系統被廣泛認為是全國最廣泛、最整合的系統,其行為沒有任何公共監管來保護個人隱私。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呼籲市政府暫停部署新攝像頭,直到市議會通過法規,在使用攝影機最強大的技術(變焦、追蹤和臉部辨識)之前需要合理懷疑。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報告也呼籲市議會就攝影機拍攝的影像的保留和傳播採取具體政策。
佔領芝加哥是為了抗議市議會對條例的投票,但其中許多人不被允許進入會議廳。 Martin L. Ritter,社區組織者, 據報道,有「數百名」市僱員使用他們的 ID 進入眾議院並佔據反對該決議的芝加哥人本應佔據的席位。
在市政廳二樓,「佔領芝加哥」組織報告稱,芝加哥警方正在「襲擊」其一些成員。喬麥卡雷 編劇, 出席投票的人聽到了「增援」的呼聲。
佔領芝加哥在投票期間檢查了麥克風,“第一修正案……不是特權……對於那些有能力負擔……許可證、罰款和保險的人來說。”他們大喊“恥辱!”和“你為誰工作?”抗議聲響徹大廳,連市政廳11樓的人們也聽得到。
也許,這則推文最能說明這些法令可能產生的影響:
“在藝博會所需的捐款,我們必須為 10 天內舉行的每次公開 GA 支付費用。”
這意味著,如果沒有警察勒緊他們的脖子,告知他們違反了一些城市規則,如果不這樣做或不這樣做,他們就無法行使第一修正案的權利,那些在社會中最常被邊緣化的聲音將很難提高自己的聲音。這意味著2006年數萬人湧上芝加哥街頭的移民遊行將被定為犯罪行為,市政府將查明人員身份,以便徵收罰款。
伊曼紐爾和市議會似乎通過了這些法令,以鼓勵芝加哥人捍衛他們的異議權利。公民,特別是芝加哥的主要活動團體和社區組織,肯定會做出回應並繼續反對這些新規則。公民自由律師很可能一有機會就會抓住機會在法庭上挑戰這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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