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Econ 問題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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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管理和節儉?


c如果不是專制關係,為什麼不達成共識呢?對於參與性方法來說,這不是相反的也是最好的嗎?

參與式經濟學不會從制度上預先判斷工作場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的決策應使用何種程序。它並沒有說你必須使用多數決定或共識或任何其他特定程序。在真正的改革中,工人和消費者可能總是、大部分時間或很少選擇共識決策。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選擇。帕雷肯的建議是,人們應該在不投入過多時間和精力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確保每個參與者對結果的影響與其受到影響的程度成比例。

然而,作為參與性經濟的潛在參與者,我們自己是否認為工人和消費者透過共識做出所有決定有意義?不。我們認為共識對於某些決策非常有意義,但對於其他決策則不然。與此觀點相關的共識決策有兩個關鍵但截然不同的面向。一是關於過程。另一個是關於正式權力。

共識決策過程強調尊重各方,並使用多種資訊準備和傳播方法以及隨後的討論和交流,以確保每個人的意見得到適當的獲取和處理。然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如何收集和處理資訊的技術是一回事,如何分配權力的技術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當一人一票做出決策時,可以使用當代共識決策中使用的確保資訊外洩、偏好得到表達、問題得到解決等相同的方法。多數決定,或透過一人一票獲得正面結果所需的三分之二,或其他規範。事實上,如果我們有兩個概念或名稱,可能會簡化關於這些問題的辯論:一個是相互討論和資訊交換的方法,我們可以稱之為參與性準備,另一個是需要一致同意,我們可以稱之為共識。

無論如何,當代共識決策的第二個組成部分是,要解決一個決定,所有人都必須同意它,或至少不要阻止它。每個參與者都擁有可以使用的否決權。該理論認為,人們(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不會否決選項,除非該選擇對他們的影響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應該有權阻止它。換句話說,共識決策隱含的、有時是明確的邏輯是,它允許每個人相對於其他人確定自己受到影響的程度,然後根據自己的意見提交或拒絕表達反對意見。他們相對於報告的他人偏好和情況對自己情況的最佳估計。如果做出決定的人中的一個參與者或一群人受到足夠的影響,以至於他們相信他們對決定的拒絕應該主導結果,那麼他、她或他們就會反對或阻止它。如果他們不喜歡它,但他們認為自己不應該主導這個選擇,那麼他們就會棄權或以其他方式避免阻止它。從這個意義上說,當參與者按照彼此協調和尊重的方式使用時,共識決策就會完美地發揮作用。只有不喜歡某個結果並且總體上會受到該結果的充分影響以保證主導該結果的個人或小組才會選擇阻礙決策。依照這種方式,當協商一致的決策失敗時,缺陷並非源於制定了不靈活且不適當的決策程序,而是由於錯誤估計了彼此的感受或所感受到的影響,或者是由於個人濫用了正在展開的過程。群組。因此,問題變成了,我們有多大可能實現良好的互動和結果,而不是有問題的互動和結果?在所有情況下,後者的前景是否足夠低,足以保證始終使用共識?或者,不同情況和決策的前景是否不同,因此在某些情況下使用其他方法更有可能以最少的麻煩產生最佳結果?

考慮為小型工作場所僱用一名新員工,或在小型工作團隊中增加一名員工。假設我們在工作場所集體評估此類反覆出現的決策,並根據我們是誰、我們用於此類決策的時間、我們與此類決策相關的一般情況等決定,這是一種情況:選擇僱用自己不喜歡的人對每個人的影響是巨大的,而僱用他們喜歡的人對任何演員的影響要小得多。每個人都必須日復一日地與一個新人密切接觸,如果有人真的不喜歡他或她,那麼對於這個人來說,這可能是一個比其他人都喜歡的優點更嚴重的問題僱用。

因此,在我們的工人委員會中,我們決定,對於我們這個小工作場所的每一位新員工,每個人都工作得很近,彼此都很了解,每個人都有權否決。投票準則可能是,您需要四分之三的票數才能批准僱用某人,但任何強烈反對的人都可以阻止任何擬議的僱用,無論有多少人支持。投票規則不會針對每種新的招募情況而重新制定,但也不意味著適用於所有其他類型決策的通用規則。相反,這是一項預先商定的規則,專門針對招募決策。

請注意,選擇它是因為它使生活變得更容易,而不是更困難,因為它最接近我們通常認為對每個相關人員來說合適的輸入,從而降低了一旦我們開始審議就達到預期結果的複雜性。對新員工感到非常沮喪的人不必讓每個人都相信她的擔憂是正確的,並讓他們也投票支持她。她很擔心,期間。她不需要解釋原因。她獲得否決權是因為強烈反對僱用川普而贊成僱用。沒有必要讓每個人都進行花哨的相互算計來決定自己是否有勝出的權利,當然,就像任何程序一樣,我們可以包括多種表達感情的方法等。

但假設我們在招募決策上採用了一人一票多數規則的方法。現在,那些覺得自己的生活會因新人的加入而變得悲慘的人必須說服大多數人尊重她的強烈感受並投票支持她。如果她失敗了,她的強烈感情將不會對最終決定產生適當的影響。

上述比較有一些有趣的特徵。在這種特殊類型的決策中,事實證明,共識方法(不是溝通方法,而是投票系統本身)可以產生正確的結果,即使與簡單多數規則投票相比,相互同理心較少,偏好和妥協的溝通也較少。在這種情況下,一人一票的方法將無法對每個參與者產生適當的影響,除非由於廣泛的討論過程,參與者代表彼此進行了非常建設性的調解。


v這一切對決策有何教訓?

這個教訓很清楚,不是嗎?當然,良好的流程總是好的,儘管人們可能會花更多的時間在溝通和相互探索上,而不是決定的重要性所保證的時間。但不同的決策程序會或多或少地重視擁有一個完美的過程,並且會或多或少地快速、或多或少地容易地達到更好或更差地代表所涉及的參與者的相應意願。與其他人相比,有些人幾乎可以自動獲得相應的發言權,而其他人則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實現這一目標,並且由於每個參與者根據對其他人的觀點的了解以及向自己更強烈的偏好屈服的意願進行了非常精確的操縱。諷刺的是,如果共識倡導者想說共識是好的,因為它迫使行動者根據彼此的相互評估來調解他們的選擇,而不是僅僅諮詢自己的偏好,那麼他們實際上應該選擇一個人——對於招募等決策,採用一票多數原則,而非共識。第二個諷刺是,這正是顛倒了我們認為理事會在選擇決策程序時應採取的邏輯類型。

我們認為,結果是,我們選擇的準備、辯論和最終決策的過程應該最大限度地提高適當水平的給予和接受、探索和相互理解,以及對重要性的適當影響。決定和可用時間。不應該透過選擇一種程序來強制溝通,如果溝通達不到最佳效果,就會導致慘敗,迫使人們花比其他程序更多的時間進行審議。換句話說,決策中使用的投票程序應該盡可能接近我們可以安排的直接促進比例發言權的方式,這樣,如果支持過程不能完美地發揮作用,那麼該程序就不會因溝通不足而受到扭曲。

相反,那些贊成始終使用共識的人可能會認為,我們應該選擇需要良好流程的方法,因此我們必須花費巨大的努力始終擁有良好的流程,否則我們會得到可怕的結果。就此而言,那些主張普遍使用一人一票多數規則的人可能會說,讓我們採取中間路線吧。但為什麼我們應該有單一的方向呢?有時一種程序更好,有時另一種程序更好。為什麼要對普遍的選擇做出預先判斷,而不是在適當的情況下針對每個不同的地點以不同的方式解決它?

經驗表明,始終支持共識或支持一人一票多數規則或其他選擇,或支持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程序之間的差異並不容易看出。因此,讓我們考慮另一種決定,以進一步澄清。

假設我們必須對工作場所的投資選擇做出選擇。我們可以想像,工人委員會中的工人正在考慮對此類決策採取協商一致的方法,但選擇反對,因為在應用中會很麻煩,而且任何錯誤都可能很容易導致有害的結果。對於投資而言,非共識程序將更容易制定,並且不太可能由於任何相關人員的錯誤或惡意而偏離最佳選擇。

例如,假設有人建議安裝新的暖氣系統。討論之後需要做出決定。透過共識方法,任何人都可以以任何理由阻止某個選擇,但如果您正在考慮這樣做,考慮到該決定對您的相對影響的規模,您如何知道您是否有道德權利來阻止它?在辯論中,考慮到您和他人的強烈感受,您必須自己決定是否有必要否決某個選擇。在信任人數相對較少、時間充足、資訊流完整的情況下,共識可能是最佳的,但如果這些功能不能近乎完美地工作,那麼使用共識來進行此類決策就會帶來麻煩。

考慮到這一點,工人們可能會決定,最​​好預先判斷,在投資選擇的情況下,他們應該選擇抽象的方法,即每個工人都有投票權和多數規則,但也允許任何強烈反對的少數派推遲做出進一步的決定。討論,至少兩次。關鍵是,工人們可能會認為,除共識(允許個人否決)之外的其他方式更接近正確的影響力分配,因此,行動者在選擇溫和或強烈表達自己的偏好以獲得適當的比例時會更容易為所有人輸入。

現在,沒有什麼是完美的。因此(以圖形方式說明這一點),假設有一名工人如果溫度降至 68 度就會死亡,但在 70 度及以上則沒有問題。顯然,只要達成共識,即使相互交換的訊息有問題,他也可以毫無問題地表達自己的強烈偏好。在一人一票多數規則方法中,為了正確做出決定,辯論(或可能是關於殘疾的總體規則)需要給予該人額外的應有。但選擇多數決定投資決策的團體的觀點是,在決定投資時所選擇的方法所需的敏感度以及由於流程不當而導致的錯誤的危害通常會低於所需的敏感度和危害。投資決策共識的算法會出現錯誤。

這一切的重點是要看到決策程序和溝通方法是靈活的,而不是本身的目標。它們是實現適當的、知情的、參與性的和有效的影響力的手段。由此可見,我們應該對目標有原則,而不是對手段有原則。

由此可見,在所有的決策模式中,如果每個人在充分交換相關資訊和感受後都能夠理想地運作,就會做出理想的決策。完美的流程加上完美的人員加上任何決策系統都會產生完美的決策。

考慮由單一領導者做出決策的情況。領導者傾聽每個人的聲音,完美地計算所有影響和偏好,並決定完美的結果,將每個參與者的意願與結果影響的比例納入她的選擇中。在一人一票多數規則框架中,每個人都可以獲得相同的訊息,並能夠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然後調整他們的投票,以便所有贊成和反對的總和是適當的。或者,當然,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共識框架中,每個人都根據對自己和他人的影響來協調他們的選擇,以倡導或阻止某個結果。

換句話說,在任何設定中,如果所有參與者都能夠透過自由交換資訊和感受來完全準確地確定自己和所有其他參與者的相關輸入,然後在聽取其他人的偏好時,如果每個參與者準確、公正地決定整個贊成陣營中的成員是否應該獲勝,如果贊成則維持其贊成,如果不撤銷贊成,那麼無論使用何種投票程序,所有選擇都將是理想和一致的結果。

從這個意義上說,假設我們的自我管理規範,在任何系統中,抽象情況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參與者必須評估感受、偏好和訊息,然後按照決策輸入與受影響程度成正比的規範來決定要做什麼,以集體反映每個參與者的累積意願。在所有情況下,在完美的過程和選擇下,最終的反對或同意不僅僅是基於個人感受的單一決定,而是取決於那些同意或反對的人是否認為他們共同的適當影響力水平足以保證他們的選擇。如果是這樣,他們就會堅持下去。如果沒有,他們就會退出。

那麼,是否只是慣例決定了我們使用哪種系統來解決結果,唯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資訊、感受和偏好的交換過程,以及參與者在追求過程中支持和尊重彼此的感受和意見深度的意願對每個人都有適當比例的影響?

相反,在現實世界中,預先判斷某些類型的決策並決定最好透過某些決策過程來處理這些決策是有意義的,而不是依賴於不斷地重新評估每個決策,或者更糟的是,依賴使用某些固定的決策凡事的方法。為什麼?

選擇靈活方法的主要原因是:

1 最好盡可能提前確定如何最好地讓參與決策的每個人對其產生適當的影響,以便每個參與者不僅需要根據自己的偏好來改變他們表達的投票但其他人的偏好被最小化,整個過程也被簡化。沒有人能像我一樣了解我的興趣,這也是不言而喻的——除非我是個孩子或精神錯亂。

2 我們希望最大限度地減少任何行為者不恰當地扭曲決策的程度,無論這是否是由於無心的錯誤、預設的偏見,甚至是不誠實的操縱。

我們並不總是選擇有一個完美的溝通過程,加上最聰明、最有洞察力的人單方面做出最終決定,或者隨機選擇一個人這樣做——當然沒有共識倡導者會贊成這樣做。但為什麼不呢?它涉及我們所能召集的盡可能好的預投票過程。如果我們說,透過這樣的過程,每個人總是能夠對自己和所有其他人的正確輸入做出完美的估計,那麼每個人都能夠做出正確的決定。那為什麼不讓任何人這樣做呢?好吧,我們不這樣做有四個很好的理由。

1 每個人不一定能夠準確、完美地了解其他人的處境,這一點並不真實,障礙可能是由於善意的缺乏理解或不那麼善意的自身利益和偏見。

2 即使人們確實了解其他人的願望以及所考慮的所有選項的相對影響,也並非每個人都會始終表現得正直。

3 最終決定由一個人做出,無論他或她是隨機選擇還是其他方式,都沒有反對該決定的記錄。我們只有最終的“是”或“否”。我們對少數群體的存在及其觀點沒有持久的感覺或永久記錄可供參考,並且如果決策遇到困難,也沒有傾向授權少數群體嘗試其他選擇,甚至不記得少數群體的存在。出現在路上。

4 在實務中,我們知道單邊決策會導致參與度不斷減少,並偏離真正的自我管理。

但這種拒絕由一個人透過法令做出最終決定的做法告訴我們,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優點,這就是為什麼帕雷康不會預先判斷應該如何做出決策,而只是關於自我管理投入和決策的廣泛規範或目標。參與。

我們喜歡認為共識的倡導者之所以青睞它,正是因為如果必須只有一種方法高於所有其他方法,那麼他們正在尋求一種至少在中等規模的團體中最能促進參與並允許出現適當影響力的方法。我們對此的回應是,不必、也不應該只有一種方法。

因此,無論各種情況及其具體邏輯多麼複雜,底線都很簡單。為了促進和組織工人和消費者的決策,以實現自我管理的目標,parecon 成立了不同層級的理事會,從最小的工作團隊或家庭到最大的行業或國家等等。所涉及的參與者需要適當的訊息,並且需要有適當的信心、授權和技能。他們應該在理事會中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決策程序和溝通方法,盡可能地根據所涉及的時間和麻煩以及發生錯誤和濫用的可能性進行調整,並尋求在適當的情況下獲得適當的知情決策影響力。每個人受決策結果影響的程度的比例。

 

 

c當然,完美地分配影響力是不可能的,所以按照你的定義存在自我管理——這會擾亂你的願景嗎?

一點也不。自我管理是一個社會概念,是透過社會過程達成的。它不是某種數學變量,要么是小數點後第五位,要么是橋樑倒塌或飛機失事。尋求按照結果影響參與者的比例向參與者分配影響力實際上只需要兩件事。 1) 所有參與者都同意分配是公平和合理的,反映了現有的知識(當然可能是錯誤的),並考慮到時間成本或試圖達到過高精確度的麻煩。 2)無論是由於錯誤還是由於穩定而不是為了最小增益而消耗多餘的能量而發生的偏差,都是隨機的而不是單方面的。換句話說,它們不應該累積,而應該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趨於平均。

一旦人們明白自我管理意味著在相關人員眼中正確的分配以及偏差不會像滾雪球一樣發展成持久的不公正,那麼神秘性和複雜性就會很快消失。

例如,在大多數工作場所,這意味著存在不同類別的決策——所有決策均由理事會提前知曉並分類,也許每年重新審查一次。對某些人來說,會有多數規則,對其他人來說,會有共識,有些人可能有不同的投票模式。有些將涉及所有工人,有些將涉及整體的子集,儘管通常在廣泛的政策指導方針範圍內運作。

確實,如果一個群體,無論是在工作場所還是在社區中,都迷戀精確性並為每一個微小的細節爭論不休,那麼它會浪費過多的時間,而且很可能也無法獲得更高的準確性。但為什麼有人會費心呢?就資訊傳輸、透明度、審議和統計不同類型決策的偏好等廣泛規範達成一致要容易得多,然後根據需要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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