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1970 世纪 XNUMX 年代,当联合国开始谈判《跨国公司行为准则》时,由于强大的商界及其西方盟友的强烈反对,该提案从未启动。
但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UNHRC) 本届会议上,通过制定一项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追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恢复这一提案的势头正在不断增强,该会议得出结论:星期五。
尽管如此,它还是引发了 1970 世纪 28 年代的政治重演:来自商业利益和西方国家的强烈反对,这次特别是由 XNUMX 个成员国组成的欧盟 (EU)。
欧洲全球政策论坛主任延斯·马滕斯 (Jens Martens) 告诉 IPS,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内部就建立一个政府间工作组来谈判拟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跨国公司文书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因此,当前的讨论不是关于行为准则或条约的实质内容,而是关于程序,”他补充道。
目前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两项决议草案:一项由厄瓜多尔和南非提出,要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设立一个政府间工作组;一项得到77国集团(G77)发展中国家和更多国家联盟支持的提案。超过 500 个非政府组织 (NGO)。
由挪威、俄罗斯、阿根廷和加纳提出的第二项决议草案支持现有的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并要求将其任务期限再延长三年:除其他外,该草案还得到了美国和联合国的支持。欧洲联盟。
马滕斯最近与人合着了一份题为“企业对联合国商业和人权议程的影响”的研究报告,他表示:“企业行为者在实施公共关系战略方面非常成功,这些战略有助于将商业企业展现为良好的企业公民。 ”。
他说,他们还给人留下了“寻求与政府、联合国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对话,并能够通过自愿的企业社会责任(CSR)举措实施环境、社会和人权标准”的印象。
马滕斯表示,联合国大肆宣传的《全球契约》和《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成为所谓基于共识、对话和与企业部门合作的务实方法的典型例子,这与追究企业责任的监管方法形成鲜明对比。
乌拉圭地球之友的贸易和投资活动人士阿尔贝托·比利亚雷亚尔 (Alberto Villarreal) 告诉国际新闻社,通过承认各种形式的环保行动主义是对人权的合法捍卫,“我们可以为环境权利维护者的斗争做出贡献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人权组织全球交易所公布了一份“十大企业罪犯”名单,指控他们参与侵犯人权和环境的行为。
被确定的公司包括壳牌/荷兰皇家石油公司、耐克、黑水国际、先正达、巴里克黄金和雀巢。
这些指控包括工厂工人不适宜居住的工作条件、缺乏工人权利、污染、童工、有毒物倾倒、不公平的劳工做法、歧视以及因采矿和石油勘探而破坏土著土地。
欧洲地球之友的负责任金融活动人士安妮·范沙伊克表示,许多国家支持就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条约提出决议,但欧盟警告称,如果该决议获得通过,它将拒绝讨论。
“因此,欧盟实际上是在抵制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并支持企业利益而不是人权,”她补充道。
当被问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当前会议是否会做出决定时,沙伊克告诉 IPS,“我们不确定这个问题是否会在周五得到解决。”
她表示,欧盟的“非常具有阻碍性的做法”意味着,如果该决议实际上获得通过,它将不会参与制定条约的政府间进程,“从而有效地破坏了联合国的民主决策过程。”
沙伊克表示,挪威决议指出,应该在企业与人权论坛的议程上讨论与企业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获得司法和非司法补救的问题。
她补充说,这实际上意味着在本周的会议上将会进行讨论,但之后发生的事情不会有任何后果或后续计划。
沙伊克表示,厄瓜多尔提议“建立一个不限成员名额的政府间工作组,其任务是就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的人权问题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她说,这意味着将有一个新的文书来规定跨国公司的义务,这显然比联合国论坛上的讨论影响深远得多。
马滕斯与人合着的人权条约研究特别关注跨国公司及其主要利益集团对联合国各项倡议的反应,明确了关键参与者及其目标。 它还强调了商业需求与联合国监管辩论的演变之间的相互作用。
该研究表明了企业行为者发挥的影响力程度以及他们与一些强大的联合国成员国合作阻止联合国对跨国公司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的能力。
与此同时,总部位于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敦促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推动就在线监控和审查制定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该组织表示:“企业向独裁政权出售技术,使他们能够对其民众进行大规模在线监控。”
在本周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这个总部位于巴黎的组织表示,这项技术已经并且仍然在利比亚、埃及、摩洛哥和埃塞俄比亚用于逮捕、监禁和酷刑。
它补充说,提供这项技术的公司不能声称不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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