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当我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宪法、民权和公民自由小组委员会就布什审讯政策作证时,国会议员特伦特·弗兰克斯(亚利桑那州共和党)表示,前中央情报局局长迈克尔·海登已证实布什政府只对哈立德施以水刑谢赫·穆罕默德、阿布·祖拜达和阿卜杜·拉希姆·纳什里特各一分钟。我告诉弗兰克斯我不相信这一点。果然,一份新公布的酷刑备忘录显示,穆罕默德被水刑 183 次,祖巴伊达被水刑 83 次。斯蒂芬·布拉德伯里 (Stephen Bradbury) 2005 年的一份备忘录声称,祖巴伊达 (Zubaydah) 上的“增强技术”确认了穆罕默德的身份,并指控何塞·帕迪拉 (Jose Padilla) 策划了放射性炸弹阴谋。但从 2002 年 XNUMX 月至 XNUMX 月审问祖巴伊达的联邦调查局监察特工阿里·苏凡 (Ali Soufan) 在 “纽约时报” 在使用严厉的技术之前,祖巴伊达通过传统的审讯方法提供了这些信息。
那么,为什么这两个人要遭受无情的水刑呢?事实证明,布什高级官员向五角大楼审讯人员施加了巨大压力,要求穆罕默德和祖巴伊达揭露萨达姆·侯赛因与 9/11 劫机者之间的联系,以便为布什 2003 年非法且不必要的入侵伊拉克辩护。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发布报告。该链接从未建立。
奥巴马总统应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信息自由法》的要求发布了这四份备忘录。它们描述了难以想象的残酷手段,并为明显非法的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行为提供了“合法”理由。面对中央情报局要求保密的巨大压力,奥巴马决定公开这些怪诞的备忘录,表现出了巨大的勇气。然而,与此同时,为了安抚情报机构,奥巴马表示,“我们的目的是向那些真诚地依赖司法部法律建议履行职责的人保证,他们不会受到调查”。起诉。”
新发布的酷刑备忘录的作者以令人惊讶的临床和冷静的措辞描述并合理化了为什么中央情报局试图对人类使用的毁灭性技术不违反《酷刑法》(18 USC sec. 2340)。
这些备忘录证明了 10 种技巧,包括连续 30 次用头撞墙、长时间裸体、反复拍打、饮食控制以及用低至 41 度的冷水浇洗。他们允许站立式镣铐180小时,剥夺睡眠11天,将人们关在有昆虫的小暗箱里数小时,并施以水刑以造成他们即将溺水的感觉。此外,备忘录允许其中许多技术在 30 天内结合使用。他们发现这些技术均不构成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水刑无疑是最严重的方法,根据杰·比比的说法,水刑的目的是引起“窒息和初期恐慌,即溺水的感觉”。不过,尽管拜比发现“水刑的使用构成了迫在眉睫的死亡威胁”,但他接受中央情报局的说法,即“预计水刑的使用不会造成任何长期的精神伤害”。布拉德伯里的一份备忘录要求,在水刑期间,有一名医生值班,以进行气管切开术,以防受害者在恢复直立位置后无法恢复。
正如心理学家杰弗里·凯(Jeffrey Kaye)指出的那样,中央情报局和司法部“忽略了大量其他已发表的信息”,这些信息表明分离症状,变化比接受心脏手术的患者更大,并且在与技术相关的急性压力后睾酮水平下降至阉割水平备忘录的制裁。
《酷刑法》惩罚专门旨在造成严重身体或精神痛苦或折磨的行为或共谋行为。 “严重的精神痛苦或痛苦”是指因故意造成或威胁造成严重的身体痛苦或痛苦,或因即将死亡的威胁而造成或导致的长期精神伤害。
Bybee 声称,“如果被告善意地相信他的行为不会造成这种痛苦,那么他的行为就没有特定的意图。”他提出了一个新颖的主张,即接受过医疗培训的人员在场,如果医疗上有必要,他们可以停止审讯,“表明你无意造成严重的身体疼痛”。
拜比现在是一名终身任命的联邦法官,他得出的结论是,根据《酷刑法》,水刑并不构成酷刑。然而,他写道,“我们无法自信地预测法院是否会同意这个结论。”
Bybee 的备忘录解释了为什么这 10 种技术可以用于阿布·祖巴伊达 (Abu Zubaydah),他被认为是基地组织的高级特工。中央情报局告诉 Bybee:“祖拜达没有任何预先存在的精神状况或问题,不会使他可能因(中央情报局)提议的审讯方法而遭受长期精神伤害。”但根据联邦调查局首席反恐专家丹·科尔曼(Dan Coleman)的说法,祖巴伊达是基地组织的一名低级特工,他向联邦调查局高级官员提供建议,“这个人疯了,可以证明,人格分裂。” Ron Suskind 在他的书中报道了这一点, 百分之一学说.
中央情报局要求将祖巴伊达关在一个装有昆虫的狭小盒子里,拜比同意了,他告诉中央情报局可以在盒子里放一只无害的昆虫,并告诉祖巴伊达它会蜇他,但不会杀死他。尽管中央情报局知道祖巴伊达对昆虫有一种非理性的恐惧,但拜比发现,如果遵循这一程序,就不会有严重的身体疼痛或痛苦的威胁。
奥巴马打算让那些违反我国禁止酷刑和残忍待遇法律的人获得免疫,这违反了总统“确保法律得到忠实执行”的宪法义务。
美国法律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并要求起诉那些使人遭受此类待遇的人。 《禁止酷刑公约》迫使我们将所有酷刑案件移交起诉或将嫌疑人引渡到将进行刑事调查的国家。
奥巴马为寻求特赦中情局施刑者做出了政治算计。然而,在纽伦堡和卡利中尉在越战时期对美莱村大屠杀的审判中,善意依赖上级命令的辩护被拒绝。 《酷刑公约》明确规定:“不得援引上级官员或公共当局的命令作为施行酷刑的理由。”
有证据表明,中央情报局早在 2002 年 XNUMX 月就开始使用非法技术,即 XNUMX 月份备忘录撰写前三到四个月。这将消除对司法部建议作为起诉“辩护”的“善意”依赖。
参议院情报委员会透露,康多莉扎·赖斯于 17 年 2002 月 2003 日批准了水刑,“但须经 OLC 确定其合法性”。两周后,她从 Bybee 和 John Yoo 那里得到了它。 XNUMX 年春天,赖斯、迪克·切尼、约翰·阿什克罗夫特、阿尔贝托·冈萨雷斯和乔治·特尼特向中央情报局保证,这些虐待手段是合法的。
奥巴马在椭圆形办公室对美联社记者詹妮弗·洛文表示:“对于那些制定这些法律决定的人来说,我想说,这将更多地是司法部长在各种法律范围内做出的决定,我不希望来预先判断这一点。”如果霍尔德继续通过抵制调查和起诉来执行奥巴马的政治议程,国会可以而且应该授权任命一名特别独立检察官来履行法律要求。
总统必须履行宪法职责,确保法律得到忠实执行。奥巴马表示,“花时间和精力去指责过去不会有任何收获”。他错了。维护法治可以带来更多好处。这将使未来的领导人在授权残酷、非法对待其他人之前三思而后行。
玛乔丽·科恩 (Marjorie Cohn) 是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教授兼全国律师协会主席。她是 牛仔共和国:布什帮派违反法律的六种方式 以及新书的合著者, 脱离接触规则:军事异议的政治与荣誉。她的文章存档于 www.marjoriecohn.com.